聚力和谐社会建设

发布时间:2012-09-28     稿件来源:《群众》杂志     作者:陈蒙蒙等    

  编者按:建设和谐社会,适应了中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自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以来,我省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本刊特刊发一组笔谈,介绍一些部门和地方构建和谐社会的成功实践和经验体会,供广大读者参考。

  

  大力建设生态文明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陈蒙蒙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推进,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环保工作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变化。

  ——绿色发展理念逐步升华。2001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拉开生态省建设序幕。2003年,省委、省政府把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作为考核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核心指标,实施“一票否决”,树立科学发展的鲜明导向。2005年,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在全国率先提出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进入“十二五”,省委、省政府又把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作为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八项工程之一,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指标在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权重,推动江苏生态文明建设与基本实现现代化同步开启新征程。

  ——污染排放总量大幅削减。大力淘汰落后产能,痛下决心关掉了5千多家化工生产企业,占全省化工企业总数的1/3。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所有市县均建成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超过1250万立方米,大型火电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设施,污水处理和脱硫两项能力均占全国的11%。“十一五”期间,我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累计削减18.5%和23.5%,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指标,是全国唯一连续5年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省份。

  ——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坚持把太湖治理作为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经过艰苦努力,太湖富营养化状态已由中度改善为轻度,水质持续向好。在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沿线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治污项目,严格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隐患,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出台蓝天工程实施计划,以治理灰霾污染为重点,加快落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措施。

  ——环保政策创新不断深化。在全国率先提高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更好地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也为吸引社会资本大规模进入污染治理市场创造了基本条件;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推动环境资源从无价向有价、无序利用向有序利用转变;率先实施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机制,把上下游政府的治污目标和责任界定得更加清晰,筑起防治跨界污染的“经济闸门”;率先试行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运用市场机制激发企业自觉治污的内生动力。

  ——环境监督管理持续加强。先后颁布实施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以及辐射、固废污染防治条例等多部环保地方法规。成立了苏南、苏中、苏北三个区域环保督查中心和省环境应急中心,建立富有效率的环保督政体系。连续10年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效解决了一批环境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投资1.1亿元建成全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系统。在2000多家重点企业安装污染在线监控装置,建成28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良好生态创建领跑全国。在全国率先出台《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把占国土面积1/5的12大类559个重要生态功能区,严格保护起来,守住生态“红线”。累计建成17个国家生态县(市、区)和21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分别占全国的1/2和1/4左右。无锡、张家港等18个市县还被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数量占全国近1/2。

  “十二五”时期,是江苏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向着基本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力建设生态省、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关键时期。我省将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根本,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关键,以全社会共建共享为基础,积极探寻一条我国东部发达省份,人口稠密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融合的绿色发展路径,努力做到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环境安全有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作者系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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