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主小传: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决策咨询基地·历史文化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民盟江苏省委文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兴起文化建设的新高潮,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已经开始上升为国家意志和全民共识。“文化建设”与其他建设事业一样,在其实践和理论层面上都有若干问题需要面对和讨论,只有正确认识这些问题,才能保障我国“文化建设”伟大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文化建设”的主体目标应是促进人的现代化
“文化”作为以人的“精神文化”为核心的存在系统,它在社会实践层面拥有的地位和意义是基础性、根本性和先导性的。在人类现代化历程中,以西欧为例,它首先是“人文复兴”,倡导“人本主义”,这才推动欧洲逐步走出黑暗的“以神为本”的中世纪,后来相继又有启蒙运动、科学革命,最终创造了人类又一个新的文明时代即“工业文明”的时代,其影响一直延续到今。中国的现代化事业,是在西方列强侵略中逐渐兴起的,从“师夷长技以制夷”“洋务运动”“维新运动”到后来各种新思潮兴起及至同盟会等革命组织出现。之后,在“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推动下,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诞生了先进的中国共产党,并最终迎来新中国及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一波又一波的思想解放带来了社会一轮又一轮的发展和进步。今天,在“科学发展观”这一先进理念的引导下,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各个方面都在向纵深发展。
毫无疑问,“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促进人的精神世界的现代化,包括发展理念、指导思想、科学思维、创新意识以及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知识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科学缺位、思想落后、观念僵化、意识保守、知识陈旧,是不可能推动现代化事业健康发展的。为此,加强“文化建设”,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解决现代化建设中根本动力的首要问题,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实际上,文化建设的水平和质量以及国民精神生产力的高低已经成为观察与评价一个地区先进或落后的重要指标体系。
二、“文化建设”应尊重文化发展规律
“文化”既是人的创造成果和本质体现,又是推动人不断进步的力量,不同的文化现象或文化体系都有产生、发展、演变、转型、动力、机制等不同的内在规律,即使是“文化创意”,也要求建立在可能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之上。为此,“文化建设”项目决策过程中,探索、尊重和遵循不同人群、不同区域、不同城市的文化自身的发展规律成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凡是做到这一点的,文化建设的项目就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反之,有些项目尽管一时热闹,但最终都不能持续发展,变成了“形象工程”,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如何才能尊重文化发展规律?应当做好“文化建设”的科研、规划和决策咨询工作,城市、交通、绿化等建设项目需要规划,“文化建设”也需要规划。“文化建设”有其特定的内涵、功能和发展规律以及独特的建设要求,而且涉及面广泛,没有专业而科学的调查研究和规划工作,如何能构筑高质量的文化体系及如何能做好具体的文化项目建设呢?据笔者所知,由于高校“文化学”及“文化建设规划”方面专业教育的缺失,目前真正能够从事“文化建设”研究及文化建设规划的专业人才和专业机构十分不足。大多数地方的城乡建设规划中缺少专题的“文化建设规划”内容;许多基层县市在文化建设中缺少科学的规划;有的地方停留在宏观的文化工作规划层面上,缺少落地的可操作性的实施规划和必要的经费、人才等保障;有的地方满足于基层文化建设项目的“数字”填报,至于建设质量特别是实际效果则差强人意。这些都是在文化建设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文化建设”应处理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关系
“文化建设”不是单纯的现代物质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建设,也不止是“文化产业园”之类的建设,“文化建设”首先要面临的是正确处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文化发展内容建设与形式建设的关系。在现代中国,“传统文化”表现为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两种形态,它们大多以“文化遗产”的方式呈现于世。在中国现代化历程中,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对民族传统文化是不够尊重的,甚至采取粗暴的“打倒”和简单的否定态度,许多珍贵遗产毁灭在推土机下,不少优良的传统被错误地批判和抛弃,以致有人痛苦地发问:原来的那个东方“礼仪之邦”还存在吗?
近些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科学利用和发展以及复兴工作,但是,由于否定民族传统文化一味追求“西化”的近代传统已经根深蒂固,所以即使是在当前“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如何正确对待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关系,仍然是许多人感到困惑的问题,甚或是根本不能正确处理的问题,破坏文化遗产的事情还是时常发生。2012年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发现,近30年来全国消失不可移动文物40000多处,其中50%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在许多地方,不惜耗费巨资建设许多高楼和大广场,却不愿意花一小部分经费去修复和保护文化遗产。
而且我国普遍缺少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管理、利用的专业人才,有学者研究指出,我国全部的考古专业人才仅相当于法国国家考古研究院一个机构的人才总数,而法国的国土面积只比我国四川省略大,人口总数相当于我国的湖北省;我国目前县级及县级以上的政府设立文化遗产行政管理部门的仅有1/4。显然,我国文化遗产事业规模与国力极不相称,令人汗颜。一个不尊重自己文化的民族不可能是一个懂得感恩、有文化自信的民族,一个不传承和掌握自身传统文化财富的民族也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文化自强和具有文化创新能力与文化竞争力的民族。因此,正确处理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关系,加大文化遗产专业人才培养、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发展方面的经费投入和科技投入,也是事关我国“文化建设”能否取得成功的根本性问题之一。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大力坚持学习和吸收其他国家与民族的先进文化,为我国现代文化建设服务。
四、“文化建设”应强调整个社会的理解和参与
有些同志认为,“文化建设”仅是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事情,这是一种误解。“文化建设”的宏观目标是提升每个人乃至整个社会的文化竞争力、文化创新力和文化发展力,每个人的文化综合能力提升之后,整个民族的凝聚力、创造力才能不断提升。按照文化结构理论,“文化”包括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三个层面,“文化建设”除了科学、思想、知识、伦理、艺术、创意、观念等精神文化建设之外,还涉及到各类制度建设和物质文化的创造力培养,由此才有文化创意产业、企业文化、组织文化、法治文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品牌建设、文化消费市场、休闲产业、体育文化、教育培训、软件开发等一系列与“文化”直接相关的产业或事业的产生。“文化建设”既是现代化建设一个独立的方面,也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之中,它涉及到社会的各行各业,涉及到千家万户,“文化建设”的各类项目应当得到社会各部门的重视和参与。
目前,文化与科技、与金融、与教育、与信息化等融合的速度加快,今后应该会有越来越多的部门乃至每位公民意识到“文化建设”的普遍价值和广泛的社会意义,并加入到“文化建设”行动之中。只有到那时候,一个现代化的“文化强国”才可能出现。从长远来看,为了推动“文化建设”事业的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一个包括文化、文化遗产、文化创意产业、广电、出版、传媒、教育、科学、体育、宗教、互联网及信息化、旅游、生态建设等部门在内的“文化建设委员会”之类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力量和利益,以期形成强大的“文化建设”合力,最终推动“文化强县”、“文化强市”、“文化强省”乃至“文化强国”建设目标的有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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