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是现代公众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公共关系理论和实践研究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贯彻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要求,加强纪检监察社会公共关系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下显得十分重要。近年来,高邮市纪委、监察局系统推进“开门办纪检”工作,最大限度地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和调动了社会各类反腐资源,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和活力。
实行开门倡廉,建立分类施教、立体互动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机制。组建纪检监察“三网一群”,按照细分受众群体,分类分层教育的原则,研发高邮廉政、珠湖清风、青春励志三个廉政网站,信息互为补充,形成集合效应,提升教育效果;以“高邮优办”廉政效能微博为龙头,构筑政务微博公共服务群。打造“珠湖清风”廉政文化特色品牌,组织创作廉政文化精品力作,综合利用声、屏、网、报等各类媒体资源,立体化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重点推进青少年倡廉培基工程,在中、小学开设反贪廉政课,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学渗透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提炼“忠诚、开放、创新、勤廉、谦和、刚正、为民”的新时期高邮纪监七种精神,设计高邮纪检监察机构标志,展示纪检监察良好形象。
实行开门纳谏,建立了解民情、汇聚民意的社会舆情收集分析机制。设立了网上建言献策专栏,公开纪委书记电子邮箱,加强互动交流。反腐倡廉工作重要部署、重要制度出台前,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建立了面向基层干部群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以及网民的舆情收集机制,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对党员干部在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聘任优化发展环境监督员、特邀党风廉政监察员,不定期召开各界人士代表恳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查找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在服务发展、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实行开门调研,建立依靠群众、科学防腐的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纪检监察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了纪检监察学会,建立完善纪检监察专家咨询工作机制,适时邀请科研院校、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反腐倡廉重大课题调研论证,集中力量攻关,拓展理论深度。通过专题研讨、座谈交流、入户走访等形式,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质量高、可操作的调查研究建议。实行“开门立制”,在制定反腐倡廉制度过程中,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建立制度廉洁性和民本性评估审查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维护群众利益,有效预防腐败。克服研用脱节,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机制,通过调研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并积极运用于实践,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实行开门信访,建立渠道畅通、信用安全的社会公众检举控告机制。开设了网上举报“直通车”、开通电话举报“专用线”、开辟人民来信“绿色邮政”,设立反腐倡廉“民情采集点”,聘请舆情信息员,全方位拓展民意沟通和受理渠道。开展了“信访下乡”、“干群一助一牵手”等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对疑难复杂信访件实行集体会审,及时会商,联合调处。建立纪检监察信访助查制度,在政策法规允许、举报人自愿和相关证人认可的情况下,适时邀请实名信访举报人参与信访核查工作。提升信访科技含量,逐步实现信访举报办理全程电子监控。
实行开门办案,建立适度公开、阳光透明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机制。通过“纪委开放日”、视频图片展示、座谈介绍交流、网上工作展厅等形式,让各界代表了解执纪办案的依据和流程。邀请有关方面代表视频观摩查办案件工作,展示依纪依法文明规范办案形象。选择典型案件“阳光”审理、公开审理助辩和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建立健全案件回访制度,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拓宽案源渠道,建立案源线索互通协作机制,开通QQ在线平台、廉政效能微博,广辟渠道收集案源线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案件线索入库、查询、调阅信息化。
实行开门监督,建立广泛参与、全程监控的内外部检查约束机制。切实改进方式方法,提升透明度,推动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工作公开化、信息化建设,对重点领域、重要事项事前介入、事中监控、事后巡访,全程监控。依托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互动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受理基层代表咨询、质询。拓展机关部门作风评议活动,邀请各界代表参与明查暗访和测评。设立纪检监察新闻发言人和网络发言人,实行“白皮书”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成立纪检监察工作内部、外部监督委员会,制定监督工作细则,进一步健全对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全方位监督体系。
高邮市纪委通过“六个开门”推进纪检监察社会公共关系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去年10月,“开门办纪检”相关做法成功入选全国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研讨会。相继打造的“清廉高邮”、“清风惠农”、“经济110”等廉政建设品牌深入人心,“高邮优办”微博成长为全国听众数量最多的纪检监察官方微博、江苏省十大政务机构微博,深得网民好评。2007年以来,高邮连续接受中央纪委和国家统计局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开门办纪检”的探索实践,提高了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展示了“党的忠诚卫士”的良好形象。
——加强纪检监察社会公共关系建设,是深化反腐倡廉题中应有之义。现代政府公共关系理论是纪检监察社会公共关系建设的理论基础,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是纪检监察社会公共关系建设的现实需求,国外和先进地区成功做法是纪检监察社会公共关系建设的实践依据。创新社会公众参与融入机制,是新时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透明国际组织发布的全球清廉指数显示,丹麦、瑞典、新西兰等国家连续多年排名前列,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依靠社会公众参与反腐肃贪。我国港澳尤其是香港地区也在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将工作深深植根于公众的心中,最大限度地赢得了市民的支持。近年来,我国公开发表《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举办驻华使节走进中纪委活动、重视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建设等做法,充分表明了纪检监察机关在这方面的探索实践。
——加强纪检监察社会公共关系建设,应力求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作为一项探索创新工作,推进纪检监察社会公共关系建设,要始终遵循群众性、互动性、实效性和稳妥性原则,确保依纪依法和规范操作。要通过加强社会公共关系建设,获得群众认同理解,提振群众信心决心,赢得群众支持参与,逐步建立依靠群众、开门反腐的纪检监察工作新思路。纪检监察社会公共关系建设要实行分类指导。对于公开、公布的内容,要真实全面,符合《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规定;对于宣传教育、调研立制、执法监察等方面的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引导群众参与;对于信访事项、网络舆情,要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第一时间反馈,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要坚持审慎、适度、渐进的原则,掌握好节奏、力度和进度,不断探索推进“阳光”审理、开门办案。
——加强纪检监察社会公共关系建设,要建立配套完善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社会公共关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探索在纪委监察局独立设置社会公共关系中心,整合宣教、信访等工作中的相关职能,归口统一行使。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找准群众参与的切入点,把“开门办纪检”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整体谋划,统一实施,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细化“开门办纪检”框架体系和内容,并实行项目化管理。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力求取信于民、赢得支持。建立跟踪评估机制,依托纪检监察专家咨询委员会、纪检监察学会等平台,通过理论研讨、学术交流等形式,定期总结经验,研判得失,完善思路,促使纪检监察社会公共关系建设不断拓展理论深度,提高规范程度,逐步进入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轨道。□
(作者系高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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