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对推动我省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增加居民和农民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对外开放初期,发展加工贸易,抓住了发达国家知识密集型产业中劳动密集型环节和工序对外转移的良好机遇,使我省成为重要的加工制造基地。据南京海关统计,2011年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2665亿美元,其中,出口1721.8亿美元,分别占全省进出口、出口的49.4%、55.1%。加工贸易进出口规模位居全国第二。近年来迅速发展的太阳能光伏、船舶产业,七成以上出口是加工贸易方式。我省苏州市,70%的工业生产总值和进出口额、30%的GDP以及20%的地方税收是由加工贸易直接贡献。
随着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加工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更为显现,加工贸易不转型升级,就难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放型经济的整体水平就不可能提高。对当前加工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贸易方式本身的缺陷,必须做更为深入的分析。不管是一般贸易还是加工贸易,如果都是以“贴牌”生产为主,同样存在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低等问题,这是由我国在前一轮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决定的,也是对外开放过程中一般要经历的一个阶段。发展一般贸易,不从根本上解决品牌、营销、核心技术问题,仍然不能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当前加工贸易发展主要存在以下深层次问题:
一是整合产业链的能力较弱。长期以来,我们定位在发展加工制造环节,跨国公司也将我们定位在劳动密集型制造环节上。这一分工环节的特点是耗费资源、利用低廉的劳动力,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整个产业链,除了加工制造,按郎咸平的说法还有6大环节: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物流运输、订单处理、批发经营、终端零售。这6大环节是整个产业链里面最有价值、最能赚钱的部分。目前,加工贸易的增值部分只占到整个价值的5%左右。这种被定位的思维,使我省加工贸易的产业链短,缺乏整合产业链的动力和能力。因此,与其说我们以往是在接受国际产业转移,还不如说是接受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的转移。产业转移和加工贸易转移既有联系,更有区别。
二是加工贸易主体单一。加工贸易的主体既可以是外资企业(包括独资企业和合资企业),也可以是内资企业。韩国加工贸易(韩国称之为保税贸易)的主体主要是本土企业,一般是有较强的研发和设计能力。因而其承接加工贸易的链条较长,不仅仅是制造环节,还包括代设计,甚至一些采购环节。我省加工贸易主体是外资企业,2011年外资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2480.4亿美元,占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的93.1%;内资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184.4亿美元,占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的6.9%。外资企业主体一般以独资为主,近几年吸收外资的独资比例在85%以上。跨国公司通过设立独资企业从事加工贸易,是公司内贸易的一种形式,定位于价值链低端环节,也缺乏整合产业链的内在动力。而作为内资企业主体,由于缺乏核心技术,则缺乏整合产业链的能力。
三是加工贸易更易受国际市场的波动。加工贸易两头在外,易受国际市场的影响。国际市场的波动首先反映在加工贸易上,金融危机以来我省加工贸易比重下降了10个百分点。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2009年,加工贸易同比下降14.5%,比全省进出口跌幅深0.9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欧债危机对外贸影响较大,加工贸易进出口、出口同比分别下降2.8%、1.3%,分别低于全省平均增幅3.1个、4.1个百分点。加工贸易所属的产业性质不同,风险程度也不同。占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五成多的IT产业,2011年进出口、出口同比分别下降2.5%、1.1%,而全省加工贸易和外贸出口总额同比分别增长5.5%、15.9%。IT产业进出口下降对加工贸易进出口影响较大,加工贸易进出口下降幅度对全省外贸进出口影响较大。由于外资企业主要从事IT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加工贸易,内资企业从事纺织服装等市场需求弹性小的加工贸易,所以,国际市场波动首先影响加工贸易,而加工贸易中首先影响以外资企业为主体的加工贸易,加工贸易发展的稳定性直接影响全省外贸发展的稳定性。
面对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加工贸易不是要不要发展,而是如何发展。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向两端和高端延伸,特别是对于沿海地区新一轮开放,要提升整个产业定位,并与其转移结合起来。如何促进加工贸易在转型升级中有序转移,要注意以下方面:
加工贸易再转移是规律,但必须有序推进。近年来,国内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加快,2011年,皖江示范区引进亿元以上省外投资项目近3000个,到位资金近3000亿元;包括富士康在内的68家世界500强企业在河南投资;成渝地区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代表的加工贸易正在快速崛起。商务部先后认定了44个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承接地,承接转移成效显著。近年来,沿海地区发展加快,要素成本上升,加工收益微薄,必然寻求成本更低的地区,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再度转移是必然的。面对加工贸易的转移,一些地区在“留”与“转”上非常纠结,转移快了、多了,怕影响本地经济总量;留住不转又难以加快结构调整,腾不出发展空间。面对加工贸易的巨大存量,不宜转移过快,要在稳中促转;但也不能只留不转,使转型升级缺少空间。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从“引进”阶段做起。今天的国际竞争已不仅是企业的竞争,也不仅是产品的竞争,而是进入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全新的产业链的战争阶段。前一阶段加工贸易向我国转移,是跨国公司整合产业链、整合国内资源的需要。在今后的招商选资中,我们要选择产业链长、有高端环节的外资项目,而且还要有内资主体的加入,包括合资合作、配套协作。有些加工贸易也可只限于贸易,由内资主体承担加工,并不一定要引进外资,通过绿地投资,承担加工贸易主体的角色。当然这可能导致吸收外资的规模减小,但这又何妨,关键是产业链定位不能被外资企业锁定。
注重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的载体建设,着力功能提升。近年来,我们在承接加工贸易转移中注重打造两类载体,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设立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如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二是南北共建开发区。我省现有出口加工区13个,综合保税区3个,保税港区1个,南北共建开发区33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对纯粹加工贸易的发展非常有益,有利于大进出口、快进快出,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加工贸易尤其作用较大,因而较适应加工贸易早期的发展。但这些特殊监管区缺乏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所需的销售、产品维修(售后服务)等功能,需创新功能,更好地适应发展方式的转变。南北共建开发区在产业、资本、人才的“三大转移”中发展很快,实践证明,“三大转移”的有机结合是一条有效途径,而国内其他地区仅着力于产业转移,效果不太明显,要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并放大转移效应。
开展境外加工贸易,转移优势产业。江苏在纺织服装、轻工、机械制造、冶金等行业具有一定优势,近年来光伏产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较高,推动这些以制造业为主的优势产业在境外进行加工贸易,是合理利用境外资源、降低劳动力成本、规避贸易摩擦的有效途径。这些优势产业中的企业则要注重培育核心竞争力和品牌,打造境外营销网络,善于从外资加工贸易在我国的发展中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以此促进本土企业更好更快的“走出去”,开辟国际化经营。这也是一种发挥外资加工贸易溢出效应的途径。□
(作者单位: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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