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是江苏省首批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县。自2012年始,我县延伸党代表监督触角,在基层探索开展“双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监督活动,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在促进党务政务公开,实现党员群众对权力运行的“阳光监督”,为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保驾护航的同时,也搭建起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连心桥。
基本动因
探索开展“双代表”监督工作,缘于三个层面的考虑。一是有助形成社会监督合力。以“双代表”监督带动舆论、群众等社会各方监督,有助于让党务政务在阳光下运行,增强党员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和谐稳定。二是相互弥补各自监督缺位。党代表作为《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监督主体之一,对政府、政务和行政权力等方面的监督缺少依据,人大代表也缺少参与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开展“双代表”监督可以实现各自监督的缺位补位。三是有效避免行政资源浪费。试点党代会常任制后,党代表与人大代表之间出现了诸如代表提案提议内容重叠、活动范围交叉等浪费行政资源的现象,实施“双代表”监督,可有效整合资源,节约行政成本。
主要做法
优化组织设计,畅通监督渠道。科学设置组织架构,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双代表”监督联络办公室,由县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和县人大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全县“双代表”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推进。建立县领导联系县“双代表”、县“双代表”联系群众,镇区领导联系镇区“双代表”、镇(区)“双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链,同时要求县领导在“双代表”监督工作中联系镇区领导,形成完整的复合监督反馈体系。
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监督工作。县“双代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县“双代表”监督联络办公室分别印发了《射阳县“双代表”监督工作六项制度》和《射阳县县、镇“双代表”监督工作活动计划表》。《射阳县“双代表”监督工作六项制度》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视察调研制度、询问质询制度、列席会议制度和述职评议制度等6项、37条,切实保障了“双代表”履职的各项权利,并对监督工作作出明确规范;《射阳县县、镇“双代表”监督工作活动计划表》以月为单位,对全年监督事项进行部署,让“双代表”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一着不让,扎实开展。
创新工作载体,拓展监督途径。深入开展双代表“勤履职、广建言、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不断丰富活动内容,代表作用日益凸显。闭会期间,县、镇党委政府有重大决策,在实施前都要举行代表听证会,由代表依法审议,使各项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定期不定期开展“双代表”联合行动,以民情恳谈、信访接待、视察督查、询问质询等为活动载体,让“双代表”在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中了解社情民意,在广泛监督中促进工作,截至目前,“双代表”先后集中开展监督活动57次,下发《监督建议书》46份,提出整改意见61条。
初步成效
实践表明,“双代表”监督在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和促进社会发展上取得一定成效,保障了群众利益,促进了社会发展。
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双代表”监督党务政务,有利于畅通民意诉求渠道、保障群众利益,从而真正在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搭建起沟通桥梁,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2012年根据代表联名提案,县委县政府实施了城乡饮用水安全工程,“双代表”对工程实施情况全程监督,从开始讨论决策,到与中国水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到明湖水厂破土动工,再到县通镇一级供水管网建设等情况,都及时向社会公布。“双代表”通过参与此类重大民生工程的监督,“晒”方案、“晒”承诺、“晒”进度,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县涉及党政干部及党务政务的信访总量逐年下降。
监督效应不断扩大。“双代表”监督,实现了党代表和人大代表监督力量的整合,有效地解决了党代会、人代会闭会期间,相关单位人手少、事务多、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在监督过程中形成了互促共进的工作机制。“双代表”以全县240个“双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为工作阵地,以集中督查为发现问题窗口,通过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进行跟踪督办,对党政领导及基层领导班子的监督力量显著增强,2013年上半年全县党政干部新发违纪违法案件与2012年同比下降了36.5%。
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干部工作历来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县委通过“双代表”监督,做到干部选任最大限度的公开。党代表参与县委全委会推荐干部、县委常委会任免干部和干部民主测评全过程;每次调整干部后,都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双代表”参加,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接受“双代表”提问并现场解答;邀请“双代表”参与对党政主要领导的“三责联审”工作;构建“双代表”监督组织工作“三位一体”举报网络。权力的阳光运行提升了组织工作的公信度、满意度,2012年在全省组织工作满意度检查中,射阳排名处于全市前列。
几点思考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射阳县探索“双代表”监督,从实践层面为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提供了尝试途径,作为从实践中探索出来的新监督模式,还需要从队伍建设、资源优化、效应释放等方面作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民主监督效力。“双代表”监督可从三个方面加强“双代表”队伍建设,逐步提升民主监督效力。一要明确原则,监督小组中非党政领导干部的代表数量应该占1/2以上,落实普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要加强培训,可以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履职能力。三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党代表、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让“双代表”履职有动力、有压力。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民主监督效率。“双代表”监督应该优化资源、讲究效率,不能成为人力资源的简单叠加。一是监督要有侧重,避免重点不突出。党代表监督的重点在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人大代表的监督重点是“一府两院”。二是构成要有侧重,避免主体不清楚。党内民主监督应以党代表为主体,人民民主监督应以人大代表为主体。三是提案提议要有侧重,避免无谓重复。党代表提案提议应以党的建设为重点,人大代表提案提议应以政府工作为主线。
依托运行机制,放大民主监督效应。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可以围绕“三效”将“双代表”监督效应放大。一是“长效”,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联动程度较低,“双代表”监督是能够实现双方联动的长效载体,便于形成长效机制。二是“高效”,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单向性较强,“双代表”监督是一种双向促动的高效模式,让党内民主在影响人民民主发展中起到带动作用,人民民主在促进党内民主发展中起到压力作用。三是“实效”,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要在关键环节求实效,“双代表”监督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运行的交汇点,也就抓住了推动了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的关键。□
(作者系射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编辑:尤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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