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指标”背后的畸形思维

发布时间:2014-01-23     作者:朱永华    
 

笔者梳理发现,“奇葩指标”随处可见,湖北省公安县发文下达“公务用烟”任务,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公安局将所有110巡警、基层派出所分成十个组,每组每天要完成扣罚100辆车的任务。更“奇葩”的是,广东个别地方在统计遗体火化率时存在“摊派”火化任务现象,在年初即把本年度火化遗体数量任务下达到各县(市、区)、镇、村,形成“人还没死先定要死多少人”,个别殡仪馆为完成“火化任务”居然去外地“采购”尸体。

“奇葩指标”导致的结果,一是数据造假,二是滥竽充数,而对某些处罚罚款进行量化,则更会以罚代法,非法敛财,消磨法律尊严。更值得注意的是,有这种不科学的量化考核,避免不了“数据出官”,有“数据出官”便会有“官出数字”,继而进入不尊重科学的“恶性循环”。而事实上,这些年也正是有“数据出官”,一些政府部门各种“雷人”的数据考核才层出不穷。

有“破案率”指标的压力,难免不会出现“冤假错案”,有“刑事拘留数”的任务指标就不可能杜绝“滥抓无辜”,有“执法罚款任务”必然会导致领导“吃”警察,警察“吃”司机,将国家法律转化为部门的敛财权利。各种“奇葩指标”的实施,最终都可能会导致更“奇葩”的结果。

各种非科学“奇葩指标”的背后,暗藏着的是某些官员畸形的功利思想和政绩思维,而清除官员这种畸形功利思维远比废除这些不科学考核指标要难上许多。

在“畸形”政绩思维下,不尊重科学的考核指标,也是现代政府管理中的一种“愚昧”,束缚住基层官员的创新意识,使基层部门官员不得不围绕这些不科学的考核指标,一天天、一年年消磨自己的创新思维,沿着某些领导指定的运行轨迹进行最僵化的政绩积累,进而再度被数据僵化。实际上官员们并不是不知道这种指标考核不科学,会滋生出很多问题,但鉴于长期形成的“僵化”观念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没有这些指标考核反而会被认为缺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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