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震宁
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会议,对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作出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近日印发实施的《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是指导全省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一、发展进程与现实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城镇化先后呈现出乡镇企业带动小城镇繁荣、各类开发园区带动中心城市发展、交通等基础设施助推城市群崛起、科学发展引领城乡一体化进程等鲜明特点,为我省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其中之一就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一年来,围绕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省委专题研究作出总体部署,省政府以1号文件出台了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20条政策意见,全省城乡发展协调性持续增强,城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更加显著。
2013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1%,高出全国10.4个百分点,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800多万人,有力促进了人口和各类发展要素的集聚,全面提升了人民生活水平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9万亿元,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4607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到2.39∶1,为全国差距最小省份之一。
二、指导方针与阶段目标
当前,我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在条件都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城镇发展质量为关键,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导向,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改革创新为动力,改善民生为根本,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效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与社会和谐进步,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努力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道路。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到5个百分点,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质量显著提升,城乡空间布局形态更加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增强,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三、主要任务与工作重点
(一)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首要任务。针对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取得市民身份、获得市民待遇、享有市民权益等突出问题,必须着力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体系,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一是研究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全省除特大城市和部分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外,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实施省辖市范围内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二是建立以居住证为依据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推进全部常住人口平等享有就业创业、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
(二)把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形态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取向。根据全省生产力布局总体框架和未来发展趋势,构建以沿江、沿东陇海线为横轴,以沿海、沿大运河为纵轴,以轴线上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支撑,以周边中小城市和重点中心镇为组成部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两横两纵”空间布局和城镇体系。一是明确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功能定位与协调发展机制,以城市群为城镇化主体形态,着力提升中心城市综合功能,注重发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重要作用,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二是统筹城市中心城区改造、新城新区建设和城乡接合部环境改善,确保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总体上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三是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和区际交通骨干网络,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对外交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对城镇化格局的支撑作用。
(三)把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基本要求。坚持城乡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乡建设运营模式,走集约化、生态化、低碳型、宜居型的城乡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一是加快产城融合发展,推进各类城镇产业分工协作,增强城镇吸纳就业能力。二是创新规划理念,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约束性和执行力。三是塑造绿色、智慧、人文、创新、国际化的新型城市,全面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四是加快实施蓝天工程、清水工程、绿地工程,大力开展美好城乡建设行动,依托现有山水自然地貌,让城市融入自然,让乡村特色彰显。
(四)把提升城乡社会发展水平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点内容。顺应城乡居民对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加大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一是加快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社保体系,均衡配置城乡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资源,夯实城镇化发展基础。二是强化政府社会治理职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构建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配套衔接机制。三是注重提升城乡居民的身心健康水平、科学文化素养、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五)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强大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根本动力来源于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举措,推动人口服务管理、土地管理、住房保障、财税金融、城市管理、生态建设等六项关键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二是围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一城乡要素市场建设,持续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和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三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四、政策创新与推进机制
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以规划落实、加强政策统筹、开展试点示范为重点,力争率先在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
(一)完善规划实施体系。一是组织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指导各地立足本地实际,制定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二是加快市县规划体制改革,探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三规合一”、“多规合一”。三是围绕发展目标,建立健全统计监测综合评价体系。
(二)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围绕人口、土地、住房、就业社保、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等领域,组织省各有关部门按照主体功能区导向,深化细化配套政策的研究与制定,引导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城镇差别化发展。
(三)组织开展试点示范。一是在推进苏州深化国家层面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继续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对接,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县(市、区)争取国家试点。二是选择代表性地区和先导性事项,在土地管理、社会保障制度、城市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产城融合等方面开展省级试点。三是鼓励各地立足本地实际、加强制度创新,并及时总结经验予以推广,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生动局面。
我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我们将深刻领会中央大政方针的本质内涵,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理念方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意图,以更加科学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确保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
(作者系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责任编辑:戈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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