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新论断,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质和优势的新概括,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们党百年来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不懈奋斗宝贵经验的新总结。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在我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过程中,通过党的领导和支持,建立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全方位的制度安排、全闭环的程序设计、全过程的政治参与,确保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及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在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都能得到落实的民主制度和形式。在新征程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助于激励全体中华儿女为美好生活不懈奋斗,汇聚起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磅礴力量。
全过程人民民主特质鲜明
凸显人民民主参与的程序闭环性。全过程人民民主首先是人民的全流程参与式民主。这个流程包括选举、议事、决策、管理、监督,形成完整闭环。具体到每个环节,也有完整的程序。如决策之前必须调研、听证、议题设定,决策之中要进行协商、对话、方案选择,决策之后要进行评估、执行调整、问责等,环环相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
保证人民民主形式的多样性。在我国,人民通过投票、选举代表行使权力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重大问题充分协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基层群众自治又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直接民主形式,人民群众通过村(居)民议事会、小区业主协商会、民主评议会、网络对话等多种形式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强调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有相应的制度载体,并按照全过程的要求形成制度体系。在我国,这包括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本分配制度、法律制度,选举、协商、决策、监督等具体制度机制,具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制度,基层自治制度,等等。它们共同构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制度体系,确保全体人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能参与到各项公共事务中来,切实维护自身利益。
明确以党的领导为根本政治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谛在于把人民与执政党、政府有机连接在一起,通过党的领导来确保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行人民民主,就是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通过党的领导凝聚为有机整体,党是中国人民的主心骨。正是党领导人民,才建立了人民民主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观念体系和法律体系,并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终的目的,是保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势突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019年11月,他在上海虹桥街道考察时首次提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七一”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理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是对西式民主的摒弃与超越,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和实践道路的原创性贡献。
民主本意是人民的统治,人民主权。近代以来,民主在西方却成了资产阶级代议民主。这种代议民主将人民主权区分为“主权”和“治权”,甚至公开扩大普选权,轰轰烈烈地把主权给民,却把治权通过代议制度巧妙却牢牢控制在少数统治精英手中,是一种以金钱特权为本质、以投票选举、多党竞争为主要形式的“非全过程民主”。马克思恩格斯对此进行了深刻地批判,列宁一针见血指出资产阶级的民主不过是“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
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人民主权应该是主权和治权的统一、更重视落实治权的思想,把人民民主落实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领域,并从制度形式发展为一种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彻底摒弃西方民主那种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民主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就是要实现邓小平1980年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强调的“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植根中国土壤,吸纳了传统优秀文化中的民本思想,注重民生建设领域的民主,超越了西式民主片面强调政治权利合法性。它吸收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中庸和谐、世界大同等优秀政治文化,孕育并创造出了中国独有的、独特的、独到的协商民主,实现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因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区别于西方形形色色资产阶级民主的显著特征。
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新要求。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我们党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需要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那就必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激发十四亿人民的智慧和力量。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核心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改革总目标,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建设及其现代化应该是重中之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目标结合起来,真正激发个体的力量。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更多体现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其实是通过发挥我国制度优势,更好地保证每个人都能全面自由发展。放眼大局审视全过程人民民主,它是塑造新型的人民民主治理形式,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人类的政治文明新形态的新要求。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任重道远,需要重点突破。民主需要法治保障,离开法治,民主寸步难行。必须健全保证宪法及相关法律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的人民参与,抓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及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以法治护航人民民主。要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民主决策、协商、监督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集体领导体制,做到党内决策民主化、法治化。切实将政治协商、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社会协商、基层协商等多种协商民主落到实处,健全遇事与人民商量的制度化渠道,完善直接关系人民利益、需要扩大公民参与的人、财、物方面的监督制度。□
(作者系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江苏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江苏省委党校法政部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苏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