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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4-07-01     稿件来源:江苏检察网     作者:占东东    

  6月27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交流会,围绕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认真研讨交流学习体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时态主持会议。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爱君,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加云,二级高级检察官陆军,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吕梅,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孙勇5名同志,分别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李爱君表示,要通过学习贯彻,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深化内化转化的文章;全面理解把握江苏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优势条件、目标路径、重要方法论和重点任务,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支撑和服务江苏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这一全省大局;认真落实省委交给检察机关的重点任务,更好支撑和服务江苏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重要阵地”这一中心工作;带头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江苏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作出更大贡献。

  刘加云表示,要深刻领悟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把握重点主动作为,加大对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向新而动与时偕行,加强新质生产力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的学习思考,强化检察工作创新驱动,提升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能力。

  陆军表示,要深学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全面把握我省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的目标任务;找准公益诉讼检察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助力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不断创新创优工作机制,大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履职水平。

  吕梅和孙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围绕如何统筹兼顾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通过高水平履职为我省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保驾护航,以及以经济犯罪检察高质效履职服务和支撑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在听取大家的交流发言后,石时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是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更加自觉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把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历次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学习领会,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深刻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以高质效检察履职解决制约发展的难点堵点卡点,更好支撑和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要认真落实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挑大梁的重大要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展现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

  二是聚焦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以法治力量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能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助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主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要切实保障区域协调发展,主动融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发展战略实施,助力提升发展的辐射带动力。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依法办理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犯罪案件,积极推动形成事故风险防范合力,助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走深走实。根据省委全会作出的部署安排,省院专门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省委《决定》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各位院领导、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工抓好贯彻落实。省院党组要定期听取落实情况汇报,加强检查督导,防止贯彻落实踩虚走空。要坚决落实中央、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让大家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谋发展、抓落实。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引导干警事不避难、义不逃责,把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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