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怎么形成的

发布时间:2015-05-08     稿件来源:《群众•大众学堂》     作者:曲青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四个全面”是从我国发展现实需要中得出来的,是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中得出来的,也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这深刻揭示了“四个全面”提出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时代背景。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的多次重要讲话,研究“四个全面”提出和形成的历史过程,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基本判断: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四个全面”的总源头。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提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形成过程,首先要从“小康”的概念说起。“小康”概念是1979年邓小平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提出和使用的。他用这一概念来表述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所要达到的目标水准。“小康社会”的概念可以追溯到上世纪改革开放之初的80年代。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概念,十七大使用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概念,但真正赋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丰富内涵,并对这一工作作出全面战略部署的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大将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表述做了重大调整和完善。

一是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提法改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改变,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内涵却发生了深刻变化。十七大报告中所提到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讲的是,到2020年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而十八大报告阐述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则强调的是,我们已经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倒计时。二是在阐述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目标时,十八大与以前党代会报告表述不同的是,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目标放在一起并列提出,这在以往是没有过的。这样做和这样的设计表明,我们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将改革开放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动力保障。

用我们今天所定位的对这一概念和范畴的规定来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新形势下党治国理政战略布局中的战略目标和“四个全面”中的第一个“全面”,是党的十八大所确定的,它直接源自党的十八大。

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到“全面深化改革”

党的十八大在确定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目标时,同时将改革的目标与发展的目标一起并列提出。十八大报告的提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在阐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后,报告继而阐述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其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即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建设生态文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主题是“全面深化改革”。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召开的历次三中全会的主题都是研究讨论深化改革问题。有的涉及的是全局性改革,有的涉及的是局部性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主题与十八大报告中的提法有一点不同,即少了“开放”二字。按邓小平关于改革开放的思想和观点来讲,“开放也是改革”。所以,为突出全面深化改革这个主题,将改革开放简化为改革,更为简明扼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5+1+1”的七个方面的改革,这些改革是与覆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布局“五位一体”的建设相对应的,即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国防与军队改革。具体内容涉及15个领域、330多个项目。确定的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改革任务、所要达到的目标、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配套的“五位一体”来看,“全面深化改革”也是直接来源于、来自于党的十八大的。

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法治。从197812月邓小平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到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从党的十六大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到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我们可以发现党对法治认识的高度重视和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概念,不仅如此,报告的第五部分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专门列了一个目来阐述这个问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定为主题,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是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部署、系统部署,而且着眼于长远,着眼于建立一整套基本定型的制度体系,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谋,为中华民族子孙万代计。

从党的十八大我们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这项工作提出要求,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其确定为中央全会的主题,专题研究,整体部署,形成了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完整工作思路、方针和措施。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和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形成了“破”和“立”的辩证统一关系。由此可见,“全面依法治国”也直接来源于、来自于党的十八大。

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到“全面从严治党”

从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我们找不到“全面从严治党”的直接来源和出处,这能不能说“全面从严治党”与党的十八大精神没有关系呢?回答是否定的。在十八大报告中“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个部分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灵魂、精神和意蕴的存在。

十八大报告中就此强调了两个“全面”:一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二是“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十八大报告在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中讲到了我们党自十五大以来一直强调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并讲了党的建设的八个方面的工作。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十八大在党的建设这个问题上确定了“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十八大结束后不久,党中央就对这一活动的开展作了全面部署,在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分期分批开展了教育实践活动。在这次活动结束的时候,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活动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对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提出了八个方面的要求,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虽然这个时候我们党还没有明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命题、概念、范畴进行提炼和概括,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思想、路径、要求、措施已经被基本阐发出来了,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思想和方略。在此基础上,2014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明确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并且第一次将“四个全面”有机结合到一起,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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