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演讲到宣讲

发布时间:2016-01-06     稿件来源:《群众•大众学堂》     作者:《传播好声音》编写组    
 

【编者按】江苏人民出版社推出的《传播好声音》一书,是省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组织编写的一本专题研究理论宣讲的新书。本书围绕理论宣讲是什么、宣讲者应具备哪些素质、如何提高宣讲能力等方面对理论宣讲作了全面系统的阐释和研究,对广大理论宣讲工作者认识宣讲工作、提高宣讲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本刊予以选摘刊出,以飨读者。

 

在中国古代有一个说法,叫“三寸不烂之舌,胜于百万雄兵。”春秋战国的时候,苏秦背剑下仙山,凭三寸不烂之舌,广泛传播合纵之说,说服六国一起抵抗强秦,使秦国15年不敢出函谷关。后来,鬼谷子的另一个学生张仪也下山,针对苏秦的合纵之说创立连横之说,破了六国的联盟。后世所谓的“纵横派”,指的就是合纵的阵营,以及破坏这个合纵的连横阵营。靠嘴皮子上的功夫,结果使春秋战国的战局发生了变化,这个故事因此成为千古佳话。

像苏秦、张仪那样,从古至今,由中到外,无数著名演讲家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成为反映社会风貌、引领时代进步的强音。从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到李大钊的《“少年中国”的“少年梦”》等名篇名句,不仅在当时脍炙人口,而且一直流传至今。

人们常常对演讲家心生敬仰,但讲到宣讲,很多人不明所以,或者认为宣讲就是演讲,或者认为两者根本风马牛不相及。讨论宣讲,还是要从演讲说起。演讲又叫讲演或演说,是指在公众场所,以有声语言为主要手段,以体态语言为辅助手段,针对某个具体问题,鲜明、完整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和主张,阐明事理或抒发情感,进行宣传鼓动的一种语言交际活动。

演讲是怎么产生的?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催生了语言;由于语言的发展和人类发音器官的进化,而使有声语言成为主要的表达方式;又由于要更加充分地表达思想感情,而把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有机地结合起来,这就是作为一种语言表达方式的演讲的起源。一般说,演讲具有几个显著的特性:

一是综合性。演讲又称演说,“讲”是讲明道理,诉说对某一问题的看法。“演”是借助声音、表情、动作来加强演讲的生动性。演讲以讲为主,以演为辅,运用有声语言,加上“无声”的动作、体态、表情,两者相辅相成,巧妙结合,融为一体。要“讲”得好,必须有逻辑、修辞、音韵、朗读等方面的知识和修养。成功的演讲首要标准就是字正腔圆、抑扬顿挫、悦耳动听。

二是独白性。演讲者是演讲活动的主体,在整个演讲过程中,听众始终处于接受地位。因此真正意义上的演讲,是高度个性化的产物,是一个人的性格、气质、形态、口才的综合反映。只有客观的叙述,而没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缺乏自己独特的观点与感受,没有鲜明的个性,这样的演讲缺少感染力和号召力。

三是时间性。演讲直接诉诸听众的听觉、视觉、感官,有很强的时间性。首先,在内容上,古今中外的著名演讲,都切中时代脉搏,属于那个时代的声音。其次,一次演讲的时间,受听众可接受性的制约。虽然有些演讲长达几小时甚至几十小时。但大众化的演讲,主要以短居多,以短为贵,长了又缺乏新鲜的内容和观点,就没有人愿意听。

四是宣传鼓动性。演讲不宜于表现那种悲观压抑、沉闷的感情,更不宜表现那种自己之得失的渺小、狭隘、猥琐的个人私情,而应着力表现对祖国、对人民的深切热爱,对真善美的执着追求。总之,真正的演讲,要着力表现阳刚之气,使人振奋,使人鼓舞。

宣讲和演讲相比,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一般地说,宣讲就是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书籍和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把特定内容传递给受众,以达到“影响他们的态度、信仰和行为目的”的效果。本文所侧重的宣讲,主要是指利用特定的环境(通常是报告厅),主讲人通过与听众面对面的语言交流,对执政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经验、基本纲领进行通俗易懂的阐述,同时也包括对广大干部群众所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疑释惑,从而为开展国家治理活动统一思想、凝心聚力、赢得支持的行为。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到,宣讲本质上就是一种演讲,是有目的地扩散某种思想、观点、主张,旨在改造接受对象的心理,并使之产生符合宣讲者意愿信念的行为。它除了具有一般演讲的共性特征,也有一些显著的区别,主要在于:

一是政治性。宣讲通常服务于特定政治活动的需要,以影响人的政治态度、政治选择,争取受众对政策方针的支持、拥护和参与为目的,从而区别于一些学术文化演讲以及企业的公关宣传活动。

二是思想性。宣讲不满足于告诉人们发生了什么,重在阐述为什么会发生,怎样看待这一现象,背后的演进逻辑在哪里,从思想的层面进行抽丝剥茧的分析,引导人们正确看待社会现象、社会思潮,用理性的力量影响受众,使受众信服。

三是组织性。在我国,理论宣传是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责,宣讲活动作为理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通常也是由党委或政府部门配合特定的工作需要组织发动的。这种组织化的宣讲活动,在特定时间段内,围绕特定主题,发动各个层次的专家和领导,从上至下、层层发动,有统筹安排、有经费保障、有效果评估,确保宣讲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是纪律性。由于宣讲活动是党委政府宣传工作的一部分,所以在遵守法律法规底线的基础上,还必须遵循各项政治纪律,特别是宣传工作纪律。宣讲者在宣讲活动中,传播的不仅是个人观点,也是党委政府的态度和主张,必须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政府决策的严肃性权威性,不能人云亦云,不能信口开河,更不能传播反对党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或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说三道四的内容。

总而言之,宣讲源于演讲又不同于演讲,这种差异集中体现在宣讲具有更强烈的组织色彩和意识形态属性,是一种服务于特殊目的的演讲活动。

 

 

宣讲动态

中央宣讲团来江苏宣讲五中全会精神

2015118日上午,中央宣讲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在省政协礼堂举行,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潘盛洲作宣讲报告。省委书记罗志军主持报告会。宣讲报告会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在各省辖市设分会场。全省党政干部、理论工作者、高校师生、基层群众代表等3600多人听取了宣讲报告。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在江苏的宣讲报告、互动交流、座谈等情况作了专门报道。

我省集中开展中央和省委精神宣讲活动

1125日—128日,我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集中宣讲活动在各地各部门展开。27名来自省级机关、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相关负责人、专家学者组成省委宣讲团,在省级机关、13个省辖市、全部县(市)和人口较多的区,以及统战系统、主要高等院校、部省属大型国有企业等共宣讲150余场。省委宣讲团成员还走进各地各系统,与干部群众面对面互动交流,把党的政策与地方发展实际相结合,既讲怎么看也讲怎么办,把大道理讲清楚,把热点难点讲透彻,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

扬州广陵区探索推行“我是党课主讲人”学习新形式

今年以来,扬州广陵区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和学习实际,依托各类讲堂讲坛的优势,探索推行“我是党课主讲人”这一新的学习形式,打造出自主式、团队式、共享式学习平台,提升了理论学习和党员教育实效,为广陵学习型城区建设增添了新亮色。这种学习形式不仅把领导干部和专家请上讲台,更把普通党员、基层干部“推”上台展示自我,分享学习心得体会,讲述好故事、好经验,让党课上得更生动、更接地气,以此调动党员干部学习兴趣,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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