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斗“李主任”

发布时间:2016-05-03     稿件来源:《群众•大众学堂》    

 

2013117日,兴化市昭阳镇文峰社区刘支书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打电话的是个男子,自称是市政府办公室李主任,分管住建、民政工作,今后文峰社区就由他挂钩领导。

随后,一个手拎公文包、衣着整洁、颇有几分“干部气质”的人来到了社区大门口,称他就是“李主任”。刘支书热情和他打了招呼。“李主任”连茶也不喝,说是直接去看看社区里生活困难的群众。刘支书就带着他,先后走访了五户困难群众。每看一户,“李主任”嘘寒问暖地了解情况,不停地代表政府承诺会给予扶助,并明确提到了帮助居住条件差的困难户申办经济适用房。看到“李主任”如此亲民爱民为民,困难户们千恩万谢,喜在心头。

可是刘支书和社区工作人员感到有点惊讶,产生了怀疑:这个“领导”口气不小,说话随便,禁不住内心嘀咕这是不是真的领导?现在招摇撞骗的人比较多,会不会是骗子?刘支书和社区工作人员一商量,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先陪着“李主任”,另一路去进行核实。核实结果是,市政府办根本没有这个“李主任”。

刘支书决定,一方面让社区工作人员分头通知被走访的困难户,要求他们如果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要先向社区汇报。同时,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派出所安排精干民警到社区周边埋伏。而自以为得手的“李主任”对这一切浑然不觉,继续鼓动着如簧之舌。

下午6点多,“李主任”看天色不早要先走。这时,刘支书决定放长线钓大鱼,送走了“李主任”。

很快,居民老王来电说,李主任晚上来电告知有一个经济适用房的指标,要10多万元,且答应帮老王便宜5万块钱,花8万块左右就可以买到。手续是申请表和1万元押金。刘支书告诉他,要不露声色地稳住这个“李主任”。

当晚8点多,“李主任”如约来到了老王家,要求老王写个申请书,先交1万块押金。老王两口子故意讨价还价,老王的儿子在现场用手机录音。“李主任”将老王准备好的5000元收下了,并应老王要求打了张收条。

正当“李主任”以为骗术得逞的时候,等待多时的社区干部和派出所民警出现在他面前。准备得意而归的“李主任”顿时如霜打的茄子般蔫了。

经审讯,自称“李主任”的男子本姓郜,曾两次因诈骗罪被判入狱。他出狱后不思悔改,多次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在泰州海陵、泰兴等地以相同的手法骗取财物2.7万元。

点 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文峰社区的刘支书和社区干部在工作中始终绷紧“法治”这根弦,他们在智斗“李主任”的过程中,也充分体现了法治的方法和手段,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也是值得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学习效仿的。同时,这个故事也告诉人们,建设法治社会,人人有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投入到依法治国的实践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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