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提出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壮士断腕”之决心惩治腐败,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那么,腐败现象为什么屡禁不绝,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大有蔓延之势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社会道德天平失衡,理想信念缺失
毋庸讳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的思想道德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积极正面的仍占主流,但消极负面的问题也不少,尤其是道德观念层面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容小视。三十多年来市场经济建设大背景下,各种落后、消极、腐朽的思想观念带来的社会负面现象令人担忧,比如极端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等。道德层面一旦破堤,思想的污水必定泛滥成灾。不少党员干部经不住诱惑,贪污受贿走向犯罪,或者为追求所谓“政绩”,充当起不法利益链的保护伞。
在中华民族传统思想中,利己主义从未形成完备系统的理论。相反,西方社会早在奴隶社会就开始从自然法则的角度去论证人的本性的自私,到资本主义便形成了完整完备的以利己主义为伦理基础的资产阶级文化。改革开放后,西方利己主义文化以及与这种文化相关联的“附属品”大量进入中国,“打造”了不少消极精神产品,这些“产品”一经撕下包装,如同恶狼进入了羊群,导致国人道德天平失衡、思想信念崩溃。这几年不少高官因腐败而落马,从他们锒铛入狱后的忏悔就可以证明这一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落马前是一名省部级干部,他有摄影“雅好”,长期占用公物,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而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被判刑后他在悔过书中讲:“越了界,扭曲了价值追求,改变了人生走向。”事实证明,道德失衡,理想丟弃,潜规则盛行,必然滋生腐败。
二、体制机制缺失,对腐败行为约束力小
客观地讲,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党和国家一直坚持不懈抓反腐倡廉,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新风尚。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建设打破传统,社会变轨转型,体制机制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不可避免地显现出来。造成改革开放后的腐败现象凸显的原因十分复杂,从政治、法律方面来看,主要是权利不受制约和权力寻租,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以及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从经济、社会方面来看,腐败的蔓延有深刻的社会变化空间,如经济转轨中的震荡,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腐败文化以及生活方式方面的利益驱动等。体制上的改革往往较为复杂,实施中也经常会出现反复,“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顽症难以解决。机制上,新战略、新目标、新形势、新环境之下,全社会的优胜劣汰机制,公平公正机制,能上能下机制等与改革开放大环境相匹配的机制建设没有完全到位,给腐败的产生留下不少空间。
制度约束环节上也是一样,改革开放以来,廉政建设制度在不断完善,但总体上是号召性的多、原则性的多、宽泛性的多,缺少刚性的、针对性的、震慑性的手段,约束体系未形成封闭管理,立法、行政、监督没有形成有效的制约和控制,没有切实做到“把权力关进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策不配套、法制不健全,市场发育不成熟、不规范等,使腐败行为有了可乘之机。
三、封建社会贪腐官僚文化的流毒根深蒂固
封建社会国家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封建政权最大限度地垄断。在这种制度之下,形成了两个鲜明的社会特色。其一,封建统治者的特权至高无上。整个封建官僚阶层最大限度垄断一切社会资源,包括物质和精神。秦始皇就曾规定“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秦二世时期更是“凡所谓贵有天下者,肆意极欲”。《唐律》《大明律》《大清律》等历代封建国家制度,都明文规定,皇亲国戚等最高特权阶层天生就享有司法豁免权,如“刑不上大夫”,甚至有物质享受的层层特权。其二,封建文化视贪腐为合理。在封建社会当官发财成为社会追求,一旦当了官,“十官九贪”、“日进斗金”,封妻荫子、光宗耀祖。明朝时的民谣就有:“大官不要钱,不如早归田;小官不要钱,儿女无姻缘”。清朝时更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由于有了封建官僚阶层至高无上的特权,皇权天赋,贪婪必至,腐败“顺理成章”,民众虽有抱怨,但确认为这是天命所定,不到“万不得以”不会“揭竿而起”。
封建贪腐流毒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新中国成立至今六十多年了,社会上的不少方面仍然有封建残余思想在“作祟”,从官员与老百姓的关系称呼这一点就足见其影响深,“父母官”是典型的封建流毒,直到现在我们有的党员干部还喜欢将自己称为“父母官”。除此以外,官本位、官僚特权、官商合一等等,都是两千多年的封建流毒。二十年前曾在社会上流传甚广的“十等公民歌”,其中“一等公民是公仆,子孙后代都享福”,这句话折射出的问题,是值得人们去反思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要高度重视道德建设,特别要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高扬正义之剑,斩除封建主义的糟粕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毒害,都是很有针对性的。这既是治标也是治本,抓好思想道德建设,可以加速实现从“不敢腐败”到“不想腐败、不愿腐败”质的转变,意义十分重大。
(作者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盐城石油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