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十次会议。3年的时间,中央深改组召开会议30次,审议通过改革文件198份。从中央层面总体设计,“全面”统筹协调,“深化”整体推进,狠抓改革举措落地,直面问题点穴开方,在组长习近平的领导下,中央深改组“突破了一些过去认为不可能突破的关口,也解决了一些多年来想解决但一直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有决心、有魄力、有方法,全面深化改革的走势图清晰呈现,一张亮丽的改革成绩单不负众望。
“神经中枢”加强顶层设计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份文件宣布中国将启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党的建设制度、军队和国防等七大改革领域的全面深化改革。除了对这七大领域具体的改革布局外,文件决定,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这个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后来被简称为“中央深改组”。由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担任组长,副组长为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这种由四名中央政治局常委担纲的超高规格人员配置,是建国以来改革历史上最豪华的阵容。
根据具体的改革领域,中央深改组下设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6个专项小组,并成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深改办,设在中央政策研究室。以此,中央深改组搭建起了一个囊括几乎中央和地方所有政府职能部门的改革核心机构。
有官方研究人士将深改组形容为改革的“神经中枢”,不仅因为它肩负改革的顶层设计,更在体制和机制设计上、改革节奏推进上起着重要作用。
正如中央深改组组长习近平所说,“全面深化改革,全面者,就是要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的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全面深改呈“加速”态势
从2014年1月22日第一次会议至2016年12月5日,中央深改组共开会30次,习近平每次都主持并发表重要讲话。30次会议中,习近平提及“改革”一词近300次,关乎司法、教育、医疗、户籍改革等方面。
从频率看,2014年召开8次,2015年召开11次,2016年至今已召开11次。可以看出,深改组成员“碰头”越来越密集,基本上一个月左右召开一次,工作量大、紧迫感强。
从节点看,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让“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形成姊妹篇,五中全会更是为“十三五”谋篇布局,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由此,深改组也随着四次全会确定的不同改革任务运转,30次会议部署了很多全国性重大改革。
从议程看,2014年的深改组会议大多是“总体设计”,通过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和改革方案。2015年开始逐步在会议上处理跨部门跨区域重大改革问题,如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等11个省份开展推进司法责任制等4项改革试点。2016年进一步启动指导、推动、督促中央有关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功能,如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公安部关于深化公安改革推进落实情况汇报、福建省三明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汇报、浙江省开化县关于“多规合一”试点情况汇报。可见,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深改组从设计、组织向执行层面倾注了更多关注。
从成果看,3年来,深改组会议涉及198份改革性文件,平均每次会议审议通过文件6.6个。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元年,审议通过文件37个;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审议通过文件65个;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施工高峰期”,前11次会议审议通过文件96个。而第二十七次、二十八次、二十九次、三十次会议则分别审议了14份、10份、13份、13份文件,呈现出明显的“加速”态势。
啃硬骨头和剔顽疾相结合
中国已历经30余年改革,剩下的都是“硬骨头”。冲破既得利益阶层的阻力,很难,但必须做。在第十二次深改组会议上,习近平首提深化改革“三个有利”的标准:只要对全局改革有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利、对本系统本领域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有利,都要自觉服从改革大局、服务改革大局。第三十次会议上又提出,要多推4个“有利于”的改革:多推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的改革,多推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改革,多推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多推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
中央深改组已审议的198份规则、方案、意见等重要文件,除第一次会议的6项内容是关于中央深改组自身工作规则和机构设置及分工外,剩下的192份文件则全面覆盖了农村土地流转、自贸区、足球改革、全面创新等诸多方面。这些文件中,有的是具有顶层设计性质的改革总体方案;有的是涉及多部门、跨不同领域,牵一发动全身的突破口;有的是具有积极探路性质的改革试点。文件涉及的领域,既涵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基础性问题,也包含户籍制度、考试招生制度、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等具体的社会热点。既啃硬骨头,又剔顽疾。而这也正是新一届中央领导核心确定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协调推进改革的具体表征。
以推进依法治国这个深化改革的“重头戏”为例,在至今的30次会议中有23次涉及司法改革议题,共通过38个与司法改革有关的文件,出台了包括完善法律援助、立案登记制、公益诉讼等一系列重磅改革。
此外,涉及国企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也比较多。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国企改革主题的文件共有11个,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文件有7个。
具体的改革命题是如何选择的?2014年6月6日,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提出,“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改革举措往前排”。此后又强调,“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
明确改革的方法论
中央深改组会议,不仅指出了改革的方向、内容,同时也不乏改革的细节、改革的方法、改革的技巧,能够具体地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根据改革的性质分门别类,采取不同的改革策略和措施。
推进改革要善于抓住“牛鼻子”。如第二十九次会议强调,“既抓重要领域、重要任务、重要试点,又抓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以重点带动全局,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第三十次会议指出,“要把改革年度账本点清楚,把抓改革落实的战术打法弄清楚,把改革成效理清楚,把改革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搞清楚”。
要辩证看待“深改”。中央深改组会议多次谈到“既要”、“也(又)要”。2014年6月6日,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指出“推进改革既要管宏观,也要统筹好中观、微观”;2015年1月30日,中央深改组第九次会议强调,“全面深化改革,既要取势,又要取实”,“有效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2015年2月27日,中央深改组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
改革要“狠抓落实”。2014年6月6日,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指出“目标是否坚定,决定改革的成败;落实能否到位,决定蓝图的实现”;2014年9月29日,中央深改组第五次会议上,习近平指出“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2016年1月11日,中央深改组第二十次会议指出,“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2016年7月22日,中央深改组第二十六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刚刚召开的第三十次会议更是强调,“做好年度工作总结,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既要讲成绩、也要说问题”,“明年改革工作要抓紧谋划,既要蹄疾步稳向纵深推进,又要有改革新面貌,配合好党的十九大召开这个大局”。
领导干部要有“改革思维”。中央深改组第十一、十二、十四次会议,曾多次关注“改革思维”话题,谈及领导干部要“自觉运用改革思维谋划和推动工作,不断提高领导、谋划、推动、落实改革的能力和水平”;“改革推进到哪一步,思想政治工作就要跟进到哪一步”;“把那些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用起来,激励干部勇挑重担”;领导干部要“既当改革的促进派,又当改革的实干家”。第二十八次会议继续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作为改革政策的制定者、推动者,要坚定改革信心,增强改革定力,以积极主动精神研究和推进改革”。
试点推广抓落地
改革措施提出之后,如何使其落地生根?“目标任务要抓实,精准落地要抓实,探索创新要抓实,跟踪问效要抓实,机制保障要抓实。”今年6月27日,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如此强调。
试点推广,是一个重要手段。
为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很多文件甫一通过,相应措施和督促就紧跟出台。如民生领域的公立医院改革,2015年4月1日,中央深改组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4个月后,当年8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宣布,下半年有两大改革任务要完成,一是10月底前在全国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二是12月底前在100个试点城市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中国改革既要顶层设计,也鼓励不同区域差别化探索。在中央深改组会议中,“试点”是高频词汇。据统计,30次会议上通过的以“试点”为名的方案或意见,至少38份,跨度涵盖巡回法庭、公立医院改革、公益诉讼等诸多领域。
最典型的“试点”加“推广”,莫过于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2014年10月27日,中央深改组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和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意见》。习近平在会上指出,“对试验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2014年12月,在上海自贸区运行一年三个月之后,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推广上海自贸区试点经验,设立广东、天津、福建三个自贸试验区,自贸区改革由上海一枝独秀进入到四方竞合的局面。
2015年11月9日,中央深改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同年12月,国务院印发文件提出“要进一步优化自由贸易区建设布局和加快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区”。9个月后,今年8月31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试点探索的新航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