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历届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再到实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第一阶段:从温饱到建成总体小康(20世纪90年代-20世纪末)。建设小康社会是邓小平同志最早在1979年提出的,是他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一个简单通俗的描述。随后,党的十二大和十三大对小康标准在理论上进行了完善。199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对小康的内涵作了如下描述:我们所说的小康生活,是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人民生活的提高,既包括物质生活的改善,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充实;既包括居民个人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包括社会福利和劳动环境的改善。
20世纪80年代,江苏抓住国家推进农村改革的重大机遇,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标志,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实现了由农业大省到工业大省的转型。90年代,江苏抢抓国家实施浦东开发开放重大战略,主动与浦东开放开发接轨,以发展外向型经济为动力,实现了经济空间布局从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转型。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21世纪初-2011年)。2003年,中共江苏省委十届五次全会明确把“两个率先”作为新世纪之初江苏发展的总定位、奋斗前进的总目标、各项工作的总要求,并发布了《江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省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四大类18项25个指标,其中既有经济发展指标,也有生活质量指标,还有社会发展、政治文明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指标,并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发展基础不同的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分别提出了不同的时序进度要求。根据统计分析,到2010年底,江苏已有24个指标实现了目标值,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的指标也达到了时序进度。全省总体上达到省定全面小康指标,苏南苏中以县为单位全部实现省定全面小康指标,苏北的铜山、大丰、启东3个县(市、区)也进入实现省定全面小康指标的行列。
第三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2年-2020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条件的深刻变化,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全面小康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在这一时期,江苏站上了新的发展起点。
2013年,经过丰富完善,江苏全面小康指标体系由原来的四大类18项25个指标扩展到五大类22项36个指标,并对部分指标的数值进行提升。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24000元提高到90000元;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由16000元、8000元提高到46000元、20000元;城镇化率,由55%提高到65%;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由1.5%提高到2.5%;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满意度,也由60%提升为70%。
江苏“十三五”规划对建设更加扎实、更高质量的全面小康社会作了具体部署。在时间节点上,江苏作为经济发达省份,将在2020年之前先于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质量水平上,江苏小康指标高于全国、严于全国。例如,江苏扶贫开发工作以人均年收入6000元为标准,远高于4000元的全国标准;预计2020年全省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达2.8%左右,高于全国2.5%的预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