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要保护好历史记忆

发布时间:2017-03-16     稿件来源:《群众•大众学堂》     作者:段 进    

  主讲人:段进,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东南大学城市空间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代城市文明和传统文化遗产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全国现在有100多座历史文化名城,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有很多历史街区和历史地段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有些地方破坏程度非常严重。据住建部和文化部统计,我国现在仅存438处历史文化街区并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令人痛心疾首。 

  现代城市文明和传统文化遗产存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我们应该怎么样来审视这个问题?我认为,首先要看城市建设的目标和目的。城市建设不仅要关注经济效益和物质环境,还要重视城市文化。从历史上来说,之所以会慢慢形成城市,是因为人群集中能够提高效率、提高生活品质,但聚集在一起的目标不是为了生产更多的钱,而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在此集聚,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进行相互交流,有了相互交流以后就会慢慢形成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慢慢形成了传统,最后形成城市文化。这个演化过程要经过几十年、几百年,甚至上千年才会完成。比如苏州,通过两三千年才慢慢形成苏州的风格,包括苏州人的说话风格、生活习惯等。所以,传统文化是城市生活的一部分。现代城市生活是在传统文化生活基础上的一种延续,不是突然产生的。没有根基的城市建设不可能形成城市文化,也不能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如果用国外的理论来说,没有记忆的城市就是一个混凝土的沙漠。所以,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我们的城市非常重要。 

城市文化遗产,不可再生不可替代

  城市文化遗产是民族历史文化的重要鉴证和物质载体,具有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这是世界范围内的共识。中国有5000年的文化,但用什么东西来证明有5000年的文化?你肯定会说我有很多书,有很多历史记载,但这个不足以说明当时的文化,要有遗迹才能证明民族的历史文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起草了一系列保护宣言,强调了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有人说南京的明城墙毁掉了,照原样建一个不就行了,但那就不是我们的历史文化遗产了。所以,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就成了很多城市的首要任务。这一点上我们的国民应提高素质,达到这个认识。物质文化遗产不是光好看不好看,我们新设计的可以比它好看,但是不可替代原来的东西,它代表不了我们的历史文化。 

  我们看看巴黎。巴黎是五大国际中心城市之一,非常现代化。但是巴黎没有建设我们所谓的高楼大厦、玻璃幕墙和现代化建筑。巴黎的凯旋门从建起来以后,永远具有标志性。为什么?因为它周围的房子和它之间都经过了严格设计和控制。街道多宽,房子几层楼高,房子屋顶坡度是多少,是维多利亚风格还是另外一个时期的风格,全部有严格的规划,绝不会随着哪位市长的意见而随意改变。 

  我们在历史保护方面和巴黎有多大的差距?比如北京,虽然还保有许多四合院,但从整个城市风貌上看,大部分都是现代化建筑,看不出是个历史古城。只有到了故宫一带,才可以看出来。总的来说,整体的风貌没有保护好。苏州在古城中算是保护得比较好的,但是和巴黎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世界上做得比较好的城市还有很多,如阿姆斯特丹,它把水巷、街道、建筑,甚至窗台什么颜色、用什么窗户都严格规定。再看看雅典,为了保护卫城的标志性,以及雅典整个城市的风格,它周边城市的建设完全是按照原有风格和肌理进行控制的,所以无论是在白天还是晚上,这种风格给游人带来非常美妙的感受。 

历史遗产需要“原真性保护”

  历史文化遗产是活化石,是城市具有生命的体现。保护不是把城市变得没有生命,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中国与西方,两者对待遗产的保护有非常大的不同。在中国看,保护遗产就是要像个古董一样放在那里,任何东西都不能动,而中国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进行了很多建设,也造成了很多不应该有的破坏。在西方,像巴黎就把遗产和生活很好地结合起来,继续使用,变成了一个具有生命的活化石。 

  中国也存在一些成功案例。以福建省的三坊七巷为例,三坊七巷在福州市中心,现在是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之一,占地40多公顷,古民居268栋。这是中国保留比较好的、大的历史街区。这么大一个历史街区,非常强调原真性。修旧如旧,很好地保护起来。民居本身,包括古树、古井,甚至包括地上石面的铺板等都是原装的。 

  还有一个比较好的案例,就是苏州的平江。苏州的平江整条街都被保护下来,只把原来老房子边上的乱搭乱建拆掉,使之变成了全国的典范。原来的老房子,原来的河都被原原本本保留。小街上面的青石板地依然用很矮的方石原汁原味地连在一起当做栏杆,虽然没有达到规划和设计要求的90公分高,但也没因为栏杆低导致人掉到水里。砌在墙里的台阶,直接连到水边,可以洗东西、种点花等,很有江南水乡的感觉。 

走出选择性保护和过度保护误区

  现今对城市遗产保护有一个误区,往往把觉得是遗产的保护下来,而那些不认为是遗产的就会慢慢消失。专家都爱对遗产划分级别。比如南京,有很多重要的建筑被划为历史文化遗产,而一些古建筑因为还没有被划成遗产就被拆掉了。长此以往,再过50年,就会发现南京的文化遗产只能追溯到民国,前面全部就会断掉。所以,城市中每一个年代具有标志性的东西都得作为文化保护起来。我们现在错误倾向非常严重,有的城市将自己定位为唐朝古城,建设时就全部按照唐朝风格来建,不是唐朝的东西就把它全部拿掉。那这个城市就变成了布景,而不再是一个城市。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过度保护。比如,某城市有个城市标志性建筑——古城墙遗址。为了城墙的“完整”,进行了恢复性修建,即在原有基础上新建一个完全不是一个风格的城墙。例如,桂林城西北角有一片城墙,很多专家去考察以后,都认为非常具有历史价值。结果过了几年以后,我们再去一看,那个城墙变成全新的了。我们就问:哎呀,这个城墙你们怎么把它给拆掉了?当地政府回答说,我们没有拆掉,既然专家都说城墙非常重要,我们就把这个城墙给它搞搞新,把它搞得更漂亮!在我看来,这真的是叫“作”! 

城市保护的正确方法:注重协调发展与挖掘再现

  对古城的保护,我们要注重整体环境的协调发展。巴黎非常强调城市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我们国家也做了一些尝试,例如苏州对环古城的保护,把环古城作为苏州古城和新区的过渡区。过渡区主要的特点是协调,而不是把脏乱差的东西去掉后盖一堆现代化的高楼。经过多年的努力,现在环城水系已经全部建成,评价非常好。 

  此外,协调发展也要注重创新。全部照古代那样建是比较保险的。但是,有的建筑师,尤其是一些大师,不满足于这个,他要进行一些创新。比如贝聿铭设计的苏州博物馆,它建在苏州的中心区。要建的时候,很多专家反对。我们中青年的一代专家虽然不反对,但是非常担心。担心什么?担心建出一个没有苏州味的建筑,反倒把苏州的整体环境给破坏掉。目前来看,做得还不错。在体量上,很好地融入到周边建筑环境当中,同时在风格上进行了一些创新,是新的和老的结合协调。 

  我还要强调的一点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再现。物质文化遗产自然要去保护,要与城市协调发展。我们中国有5000年历史,有一些是没有物质文化的看不到摸不着的东西。这就需要我们再挖掘,在城市建设中给予再现,这样一种再现不是去建假古董,而且绝对不能和真古董放在一起。 

  有些历史文化是可以恢复的。举个例子,南京的阅江楼是完全根据古人对于它的描绘建起来的,形成了南京一个新的景点。所以,文化遗产是延续的、有发展的、有生命的,绝对不能变成一个完完全全的死古董。 

  我们千万不要从一个极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不能把所有的文化遗产全部作为一个文化产品,或者一种文化企业来经营。现在有很多这种公司把一个历史街区、名镇承包了,然后作为一个产业、一个盈利的东西去经营。这样的话,我觉得是非常危险的。 

责任编辑: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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