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 滋养当代青年法治精神

发布时间:2017-09-04     稿件来源:《群众·大众学堂》     作者:亓 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今年五四青年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明确要求,对广大青年提出殷切期望。

法治兴,则国昌;青年强,则国强。针对青年身心特点和其法治思维欠缺的现实,在人生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很有必要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思想、客观规律、正确路线与理性行为的理论基石。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绝不是“书斋里的学问”,而是厉行法治的思想之基和自信之源,肩负着找准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着力点”“战略突破点”“全局平衡点”的重担。培育法治精神,形成社会主义法治观,从思想和行动上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广大青年需要在“活学活用”中自觉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滋养。

内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本位智慧

谁之法?何种法治?这是一切法治之问的原点。自古至今,中国人对于“法治”的探索从未停止。既有“法令至行,公正无私”的宣言,又有“以道为常,以法为本”的追求,更有着“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的反思。法是由人所创、所用进而所敬畏的,法治是作为法的主体的人在依法而治。那么,什么人创制法,哪些社会主体在依法施治或因法受治,这是法治的根本命题。

在人类历史上,法治的历史演进大抵存在两大“重要拐点”。一是身份向契约的历史转型,二是社会主义法治得以确立的历史进步。在一般的法治思想史中,前者作为法治取代人治的标志备受推崇,后者则被认为是法治体系内部的具体类型的兴起与交替。这就是“法”本位所造成的典型后果。当前,在多元文化的冲击下,部分青年学生盲目推崇西方法治思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难以理解厉行法治的本位,极易造成认识的错位。

真正的哲学要解决一个时代和人民的迫切问题,真正的时代之思都应具有哲学情怀,应该以人民为中心的哲学关怀为基础。因此,真正体现人民性,才是判断法治的进步性的根本标准。马克思早已指出:事物的法理本质不能按法律行事,而法律则必须按事物的法理本质行事。以此观之,身份向契约的法治之变是法律在社会主体中以何种程度和多大范围内得以实施或尊崇的法理叙事,而社会主义法治则明确提出了法治的“人民性”,揭示了法治的法理本质,是人民本位超越法本位的历史进步。因此,厉行法治就是要全面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而不是为了法治而法治。

“拜人民为师,这就灵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提供的“本位智慧”,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了科学依据和话语自信。广大青年通过学习并理解这一“本位智慧”,树立“人民的法治”观念,才能理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宗旨,才能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的话语自信,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去观察、分析和解决在成长道路上、在实现人生价值的奋斗中所遭遇的问题与困境。

践行“改造世界”的实践智慧

法治何所用?这是一个需要“活化”的老问题。马克思说过:“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从本质上看,法治应是一种“革命的”世界观,是关于理想政治世界如何构建的行动理论。只有从“改造世界”的实践智慧出发,才能真正理解为何要“厉”行法治,如何“厉”行法治。具体而言,一不能将法治看作一种法律体系或法律科学的“总科学”,而应始终直面法的利益性,将利益关系的发展变化及其合理状态作为法治的核心功能;二不能用抽象的法治观念或原则去回答法治本身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问题,防止以法治神圣化之名而使其神秘化,避免法治成为既得利益集团阻碍全面深化改革的挡箭牌。总之,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不断提出和回答法治何所用的问题,找准厉行法治的“立脚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为依法治国按下了“快进键”、进入了“快车道”。不过,与美好前景相比,法治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功能仍有提升空间。在此背景下,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坚持“改造世界”的实践智慧下的必然选择。广大青年应积极投身法治中国的建设浪潮,成为法治中国的中坚力量。

胸怀“统筹大局”的战略智慧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法治之于国家,从来都是关系全局的战略问题。习近平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全局性问题就不再是“法治的问题”,而是“政治的问题”,这就需要具备政治战略的全局思维,提升战略分析能力的水平。

站在政治的高度,增强法治战略的大局观,这是一件知易行难的事情。切实将法治作为全局性问题,仅靠简单地解读“新十六字方针”或提出几句口号、标语是远远不够的。而是需要合理运用“统筹大局”的战略智慧。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能够科学总结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并深刻揭露资本主义的本质,关键就在于其运用了唯物辩证法这一战略方法。一改从具体局部的关系和行为的表象入手,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和“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为切入点,打碎了旧的形而上学。以此观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下与长远、主要与次要的关系,掌握战略权衡的“法治辩证法”。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的关键一环,而“四个全面”又是一个有机整体,各个组成部分必须相互协调、和谐一致。因此,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处理好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系。

广大青年应以更广宽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来观察、思考和把握个人成长和国家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重大议题,合理运用“统筹大局”的战略智慧,找准改革发展全局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投身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作者系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责任编辑:何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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