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未来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
“一切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命题,或者说是根本命题。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没有人的全面发展,就没有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追求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最高目标,也是一个实践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从现在到二○二○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是指2020年“建成”的时间概念,还意味着要“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也就是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在经济指标方面要提高人民的小康水平,而且在社会指标、精神生活、社会福利和劳动环境等方面也要提高人民的小康水平;不仅要使人民安居乐业,接受良好的教育,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的素质和发挥人的潜能,创造更多、更有价值的物质和精神财富,而且要使人民享有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备的社会主义法治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到二○三五年,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将大幅跃升,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的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中华文化影响更加广泛深入;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从二○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保障公民权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人的全面发展要求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将公民个人权利的实现纳入法律规范。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人格权是宪法和法律保障的我国公民享有的十分重要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等等。“人格权”一词写入报告,意义十分重大深远。保障人格权,目的是让人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体现了我们党对人民权利的尊重和保护,遵循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对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不懈追求。
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补齐民生短板。人的全面发展最根本的是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同时也包括人的才能、志趣和道德品质的多方面发展。在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首先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提高发展质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过去五年,思想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但同时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继续推动发展要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需要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具体来说,提高发展质量包括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的高度,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地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作者系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江苏文化强省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创新型城市研究院首席专家)
责任编辑:丁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