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5月5日,时任共青团南京市委书记的史砚芬在南京台城召集秘密会议时被国民党抓捕。被捕后,史砚芬严守党的机密,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毫不屈服。敌人对史砚芬束手无策,最后只能通过江苏特种刑事法庭以“意图颠覆党国”的罪名判处他死刑。
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史砚芬便给弟弟妹妹写了这封诀别信。史砚芬自幼和弟弟妹妹感情很好。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他和弟弟妹妹三人靠祖母、母亲纺纱织布维持生计。22岁,当祖母和母亲也去世后,史砚芬就成了家里的顶梁柱,成为了家长。在信中,他十分从容、理性地交代后事,嘱托弟弟要像对待父母兄长一样听姐姐的话,嘱托家人不要治丧。将治丧视为一种浪费,这充分体现了革命者的彻底的唯物主义思想。被敌人抓捕后,为了不暴露身份,史砚芬一直使用化名余晨华。只有在这一封留给弟弟妹妹的诀别信中,他才在落款写下了“砚芬”真名。
1928年9月27日,中秋节的前一天。清晨6时,年仅24岁的史砚芬,神情安详地走向了雨花台的刑场。史砚芬将这封信藏在了内衣口袋里,希望通过遗体将信带出,被家人发现。而正是通过这样特殊的“寄送”方式,这封血迹斑斑、饱含着手足深情的诀别信才得以留存至今,继续承载着这位年轻革命者不灭的灵魂。
亲爱的弟弟妹妹:
我今与你们永诀了。
我的死是为着社会、国家和人类,是光荣的,是必要的。我死后有我千万同志,他们能踏着我的血迹奋斗前进,我们的革命事业必底于成,故我虽死犹存。我底[的]肉体被反动派毁去了,我的自由的革命的灵魂是永远不会被任何反动者所毁伤!我的不昧的灵魂必时常随着你们,照护你们和我的未死的同志,请你们不要因丧兄而悲吧!
妹妹,你年长些,从此以后,你是家长了,身兼父母兄长的重大责任。我本不应当把这重大的担子放在你身上,抛弃你们,但为着了大我不能不对你们忍心些,我相信你们在痛哭之余,必能谅察我的苦衷而愿[原]谅我。
弟弟,你年小些,你待姊应如待父母兄长一样,遇事要和她商量,听她指导。家里十余亩田作为你俩生活及教育费。因我死以后,不要治丧,因为这是浪费的。以后你能继我志愿,乃我门第之光,我必含笑九泉,看你成功;不能继我志愿,则万不能与国民党的腐败份[分]子同流。
现在我的心很镇静,但不愿多谈多写,虽有千言万语要嘱咐你们,但始终无法写出。
好!弟妹!今生就这样与你们作结了。
你们的大哥砚芬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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