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华南抗日游击队和沦陷区人民,独立自主地开展敌后游击战争,先后建立了十九个解放区,苏北抗日根据地是其中之一。在抗日战争最困难时期,中共中央号召各抗日根据地军民开展大规模生产运动,以克服日本帝国主义封锁造成的严重经济困难。苏北抗日根据地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
苏北区党委和抗日民主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了农业生产
大力开展垦荒扩种。盐阜行署颁布了《垦荒条例》,内容包括“自领垦之日起五年内免除赋税”,“私荒不论生荒熟荒应先尽业主开垦,如业主无力开垦任其荒芜时,政府限期业主放垦或由政府招人开垦”,“三年内承垦人不纳租税”等。各战略区还成立了垦荒局,制定了垦荒计划,确定了垦荒贷款数额和办法,调动了群众开垦荒地的积极性,扩大了耕地面积,使许多荒山野岭变成了粮仓。坚持自力更生勤俭节约。在抗战特殊条件下,党政军机关经常会组织农民群众进行一些军事和公共建设方面的义务劳动等,当时被称为“夫役”。为了减少“夫役”,苏北抗日根据地把挖战壕沟、送交公粮等原来由群众承担的一些“夫役”,改为战壕沟由战士自己挖,公粮让党政机关干部到群众家中征收。党政军机关从领导到一般干部,都十分注重爱惜人力物力,注意一分一厘的节约。一张白纸两面用,一只信封用二至四次,自制墨水,“白天多做事,晚上少点灯”。个人日用品和津贴也都尽量节省使用,节约交公。1943年部队发放夏季服装时,棉布不能满足部队需要。新四军第三师师长黄克诚提议,改革制服,减掉军帽翻沿、军衣翻领和两只口袋,不发绑腿布。这样一改,整个苏北部队就节约布料万余米。此外,党政机关规定节约口粮的标准,脱产人员开会自带粮票,一律不予报销,提倡吃糙米杂粮,以菜代粮;一切军用器材、卫生用品和人员编制都有严格限制,违反必究。仅党政机关和部队一年中就减少了约10亿元(法币)的开支。兴修水利事业。1941年5月,刘少奇和黄克诚得知阜宁县要修海堤,表示全力支持,赞许宋乃德县长善于执政。认为修好海堤,是筑起新四军、民主政府同阜宁民众血肉联系的政治桥梁。在县修堤委员会领导下,宋乃德担任指挥长。经过线路技术设计,施工预算筹划,人力组织,粮草准备,并等运输、劳动工具筹措就绪后,抓紧战争间隙的和平环境,于1941年5月,拉开了规模空前治海工程的帷幕。昔日荒僻冷清的黄海滩沸腾了,南北两段修堤民工多达9000人。各区区长带队,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部队派来的班干部都与民工同吃同住同劳动。这令农民、盐民、渔民耳目一新,一改旧时贪官污吏留给群众的印象。经过修堤人员的艰苦劳动,横卧黄海之滨的大堤,以最快的速度、最优的质量,于7月5日竣工。盐阜区各界人民欢呼民主政府的执政能力,讴歌民主政府为民谋利的功德。大堤竣工后两天,海潮汹涌扑来。新海堤巍然屹立,经受住考验。盐阜人民盛赞:“由南到北一条龙,不让咸潮到阜东。从此不闻冲家祸,听得潮声思宋公”。盐阜人民深深怀念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宋乃德,为铭记抗日民主政府的盛德,公议定堤名为“宋公堤”。1943年冬至1944年春,盐阜疏浚永丰河等总长4.7公里的11条河流,使沿河两岸14.5万亩田地受益,每年可增加农产品250万公斤。
建设新滩盐场开展盐业大生产
1941年春,苏北抗日根据地开明地主王效周、顾异之响应民主政府号召,雇用外来老盐工顾开金、乔玉生等率先铺筑了两个盐滩,取名裕隆公司,当年生产食盐近2000担。裕隆公司开业之后,杨芷江、王贵山等爱国民主人士也纷纷集资开办盐场。至1942年春,裕生、裕民、裕丰、裕成、裕滩、裕源、裕宁等公司的盐滩也相继建成产盐。此外,中共盐阜地委也投资新建了恒源公司、新四军三师新建大升公司、阜宁县优抗会投资新建新生公司,到1945年5月,公营、私营的大小盐业公司已达43个,总计铺设盐滩340个,后合并为220个。为了区别抗战前的淮北盐场老滩,取名新滩盐场。到抗战胜利时,新滩盐场已成为苏北抗日根据地大粒盐子的主要产地。5年间,累计产盐750万担。不仅满足了抗日根据地食盐的军需民用,还为抗日战争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援,粉碎了日伪对根据地的封锁。
部队坚持一边打仗一边生产
皖南事变后,新四军在苏北盐城重建军部。成立初期,上万人的部队,装备极差,弹药补给严重不足,直接影响到部队的扩大和敌后根据地的巩固与发展。为此,苏北抗日根据地的新四军遵照中央军委关于“一方面打仗,一方面生产”的指示,在积极支持地方大生产运动的同时,努力开展部队的农副业生产,以达到改善指战员给养和减轻人民负担的目的。部队开展大生产的主要项目是垦荒种粮种菜、饲养家畜家禽、种植棉麻烟草、开办作坊工厂。据1944年的统计,新四军军部直属队和三师均实现了蔬菜年自给八个月、油盐肉食年自给四个月的目标。新四军三师生产的“金狮牌”香烟价廉物美,畅销华中各地。军工军需生产也获得很大发展。苏北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军事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修理到研制,逐步发展起来。军部成立了军工部,下设工务科、材料科和总务科。在军部附近的一些村庄先后筹建了机械厂、炮弹厂、子弹厂、修械厂、翻砂铸造厂和木工厂,人员由100多人增加到400人左右,承担制造手榴弹、炮弹,翻造枪榴弹和修理枪炮等任务。1941年上半年,日伪军对苏北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狂轰滥炸。各军工厂,在搬迁转移、游击作战的极端困难的条件下,生产了大批手榴弹、地雷和迫击炮弹。同时在配置雷管、改进黑火药、研制硝化棉和包钢子弹头方面,都收到了很大成效。到1944年夏,驻扎在苏北的新四军部队手榴弹已实现自给,迫击炮弹和枪榴弹的自给率已达70%。到1945年夏,兵工厂数量大为增加,生产能力大大增强。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责任编辑:朱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