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税费负担的调查分析

发布时间:2014-08-19    

/


针对中小企业的生存压力和发展困境,常州市地税局以全市中小企业为样本开展调查分析,初步掌握了中小企业税费负担的现实状况。

从总体税费负担来看,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显著高于大型企业。其中,微型企业的税费负担最重,其名义税费负担率为4.89%,实际税费负担率为4.83%,分别高出大型企业2.032.09个百分点;中型企业税费负担次之,名义税费负担率和实际税费负担率分别高出大型企业1.161.04个百分点;小型企业的名义税费负担率和实际税费负担率比大型企业分别高出0.240.18个百分点。

分析不同规模类型企业的税费结构,可以看出,小微企业的行政收费比重普遍高于大中型企业,其中,微型企业的行政收费在税费总额中的比重达到11.99%,这反映出微型企业税费负担较重在一定程度是因为行政收费较多,其行政收费负担率达到0.59%,远高于大型企业0.15%的水平。此外,微型企业税收减免比重相对较小,也是其税费负担率较高的一个原因。中型、小型企业的税收减免比重相对较高,分别达到6.24%6.25%;而微型企业的税收减免比重仅为1.46%,较大型企业低2.76个百分点。

就企业的税收结构来看,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以及社保费构成了企业应缴纳税额的主要税种。其中,增值税比重最高,达到33.45%,其次是所得税,其比重为20.66%。比较不同规模类型企业的税收结构,小、微企业增值税的比重相对较高,分别达到46.94%32.80%,而大中型企业营业税、所得税的比重则相对较高。总体来看,小、微企业间接税的比重要高于大中型企业,流转税中的三大税种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分别达到54%51.86%,较大中型企业要高出5-9个百分点。

净利润率反映了企业的税费负担能力。调查发现,大型企业的净利润率最高,达到11.75%,而企业规模越小,净利润率越低,特别是微型企业,其净利润率为-0.49%。不同规模类型企业的净利润率的差异往往与其拥有的市场地位相关,大型企业往往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而小微企业则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其利润空间相对较小,甚至不能维持生存。比较来看,大型企业税费负担能力最强,但其税费负担率最低,相反,中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能力相对较弱,但税费负担率相对较高,特别是微型企业,总体处于亏损状态,承担着最高的税费负担。

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在吸纳社会就业方面贡献很大,如何加大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须引起高度重视。

第一,要以企业税负能力作为征税依据,合理设计中小企业税费政策。税制的公平性并不是基于税率相等的形式公平,而是基于税负能力基础上的实质公平。相对于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的税负能力较差,这就有必要在税收实践中给予中小企业相对优惠的税费政策。

第二,进行合理的政策设计,减轻流转税比重较大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流转税所占比重较大,往往会加重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产生“挣的少但交的不少”或“亏损但不少缴税”的现象。解决这一问题,除了逐步降低税制结构中流转税的比重外,一方面,可以给予中小企业一定期限的“税收豁免期”,如两免三减半;另一方面,为适应目前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措施,可以对健全会计制度的中小企业进行税收减免,凡中小企业建立起规范的会计系统,可给予其一定比例一定额度的税收减免,以鼓励中小企业健全会计制度。

第三,应按照平等竞争、税负从轻、促进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清理针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继续清理与行政许可相关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同时,建立有效的涉企收费维权机制,如通过建立企业维权投诉网络,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依法维护中小企业的共同权益等。

第四,在政府奖励或补助等政策措施的申请上,往往存在着较高的行政成本,不利于中小企业申请,甚至会降低其申请意愿。特别是在经济增长放缓的时期内,应充分考虑税费调降或豁免等方式,以降低中小企业申请适用扶持政策措施的行政成本,使该项奖励或补助政策措施真正惠及中小企业。


(作者系江苏省地税局副局长)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分享到:

本社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4号楼 邮编:210004 电子邮箱:qz@qunzh.com

办公室电话:(025)8321981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5)83246532,(025)8321981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https://www.12377.cn

Copyright @ qunz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群众杂志社版权所有 苏ICP备1021847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80001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