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为什么要抓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

发布时间:2014-08-20    

把全面达标要求具体到乡镇层面

把小康中的“大多数”聚焦到贫困群体上

 

文/丁大卫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个翻一番”新目标和“五个方面新要求”。省委书记罗志军要求苏中地区进一步吃透世情国情省情和区情,一手抓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一手抓基本实现现代化。面对发展新阶段的新要求,我们清醒地看到,南通在达到省定全面小康标准的基础上,重中之重是抓好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这是因为——

全面小康的“国标”更高。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在核心指标上有了明确的标准,就是“两个翻一番”,即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是全面小康的国家标准,是比省定标准更高的标准。我们作了测算,以2010年为基数,到2020年,按不变价格,剔除物价因素,全国小康社会的标准分别为人均GDP59984元,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为38218元和11838元。从南通市来看,2012年,人均GDP、城乡居民收入按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分别为59553元、26288元和12294元,只有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全国全面小康的标准,其余2项未达标,其中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还比较大,预计要到2016年才达标。这就要求我们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力争使这3个核心指标提前达到全国2020年的目标值,同时保持指标之间的合理衔接。从县(市)区来看,最早达到省定小康标准的海门,到2012年底,还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项指标未达到全国全面小康标准;启东、通州和南通市一样,只有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标准,其余2项还有落差;海安、如东、如皋3项指标均未达到标准。“两个翻一番”,是全国全面小康标准的核心指标,具有决定性意义。因此,要达到新的“国标”,我们还有全面提升小康建设水平的任务。

全面小康的内涵更丰富。十八大提出,在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新的要求,这就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把建设生态文明纳入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赋予了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新的科学内涵。现在,国家和省对环保的监测内容越来越多、标准也越来越高。比如,新增了群众普遍关注的PM2.5以及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强度等指标的监测,以后还可能会有更多指标列入监测范围。同时,十八大和今年全国“两会”更加关注民生幸福、更加关注社会公平正义。这些理应成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也迫使我们必须继续巩固成果并向更高水平看齐。

南通小康建设还有向更高水平迈进的要求。虽然南通已经达到省定全面小康标准,但也只能是从考核上达到了平均数。我们还存在着平均数代替大多数、总体达标代替全面达标的现实问题。如果具体到镇这一层面,小康建设水平参差不齐比较明显。我们以农民人均纯收入这一核心指标来作进一步分析,一些乡镇还没有达到平均数。2012年,南通市95个乡镇(园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全部在10000元以上,均超过了省定8000元的标准,但其中还有46个乡镇低于平均数。南北区域差距也比较大,95个乡镇(园区)中,农民人均纯收入排前30位的,都在南三县(市)区,排后30位的都在北三县(市);最高的海门工业园区达到20586元,是最低的如皋下原镇的近2倍。再聚焦到贫困群体上,目前,全市城乡仍然有80809个低保户,涉及138042人;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贫困人口达180700人。对照省定全面小康标准,我市还有居民文教娱乐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和森林覆盖率2个指标未达标;在5个核心指标中,4个指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所以,我们还面临进一步补短、补软、补缺、补弱,拉长“短板”的任务。


(作者系中共南通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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