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过剩化解中的政府责任

发布时间:2014-08-20    

产能过剩问题是一个长期困扰我国经济运行和政府宏观调控的难题。政府在产能过剩化解中应该担负起什么样的责任?专家的看法可供参考。


杨建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副部长):产能过剩是一个保证市场充分竞争的必要前提,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得有竞争力的企业脱颖而出。关键是我们是否有可能规避这些竞争成本而获得竞争带来的成果。现在对产能过剩问题的批评体现在低水平、高能耗等问题上,如果以过剩产能为对象进行调控,缺少充分的、合理的、公平的市场理由。过剩产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落后产能也没有明确标准,应让能源价格的市场化归位,通过能源市场价格发挥市场对落后产能的调控作用。


张长春(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所长):中国产能过剩主要原因在于外部,不在于企业。目前,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的过剩主要与外部环境和政府有关。这些行业在土地、利率、汇率、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问题上外部性较为明显,存在相关体制改制不到位的问题,土地、资金市场化配置问题,重要的能源资源定价机制、污染排放的执法问题,这与我们的行政管理体制相联系,与干部的考核机制相联系。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责任和冲动太强,执法难以到位。只要能源、资源、社会保障等方面管理到位,不需要去管企业是否能够继续生存,该管的是涉及企业的外部性,现在的难题是管理难以到位,原因在于体制机制问题,源头上的行为导致后续的一系列扭曲。要解决产能过剩问题,政府需要建立长效机制。首先政府要管好自己的事,企业是否先进,产业结构是否合理交给市场检验。政府应寻找过剩领域的体制机制原因,建立起消耗与排放的法规,要严格执法,同时动用相关的体制机制推动执法的顺利开展,如适当增加地方的财政能力,减轻地方以破坏环境为基础增加财政收入的压力,建立地方财政收入、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改革机制。要站在政府角度,理清政府与企业所应承担的责任,去分析原因并提出措施。


任兴洲(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对于家电、轻工等一些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不必过分担心产能过剩。因为这些行业属于竞争相对充分的,这些行业中的企业为了生存发展会使出浑身解数,提高生产效率、促进产品升级换代。企业能够自由进入退出,价格和产能由市场调整,投资和经营风险由企业自己承受,那些没有利润的过剩产能必然会自动退出。政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提高信息对称性。这样,过剩产能就会得到调整,不会成为经济发展中的严重问题。对于目前各地发展迅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由于许多地方政府大力提倡,并给予大幅度的财税、土地、信贷等优惠政策,客观上极易推动这些产业短期内投资增长,发展过快,甚至很多产业项目的投资是财政性资金,带有一定的政府意愿,对这些行业要重视防范可能引发的产能过剩问题。


张国(商务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产能过剩的产生因素较为复杂,有企业的、市场的、体制的、经济运行规律的,针对不同原因造成的过剩要区别对待。竞争领域的产能过剩应让市场自行解决,政府不要插手;而对可能对能源资源产生约束瓶颈的过剩要多加关注,因为这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政府要对此加以调控,同时要注意研究调控的方式。此外,对国家经济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过剩,政府也要加以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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