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物业新条例5月开始实施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物业管理政府托底、政府职能延伸进社区、车位租售、维修基金增值保值等规定,都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强化了政府特别是街道办事处和政府相关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责任,住宅维修资金可增值成亮点。
省政府向各市下达节能目标
4月27日,省政府向各市下达今年节能目标任务,全省单位GDP能耗需下降3.9%,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的目标高于全省平均,降幅在4%及以上。其中,工业经济发达的苏州、常州目标最高,均需下降4.3%。上述目标确定,以全省完成“十二五”目标的序时进度及各市“十二五”前两年完成情况为基础,综合研判了今年经济发展趋势。
江苏城乡低保7月起“提标”
全省城乡低保将于7月全面提标。除继续依据“江苏省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外,此轮低保提标要求做到“三个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城乡低保标准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农村最低保障标准不低于每月270元,这次提标将惠及全省174万人。
江苏防治大小PM再推硬招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要求向大气排放烟尘、粉尘的工业企业,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达标排放;对于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行业,要求进行高效除尘技术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等。工程建设单位承担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责任,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对于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拆除施工,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防尘抑尘措施,气象预报风速达5级及以上时,不得爆破或拆除。
江苏2013年高招取消“点招”
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5月14日出台。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对两项政策实施“微调”:全面取消高校的选择性招生;同时在招生中明确增加异地高考的相关条款。今年我省取消了高校选择性招生权,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1%招生计划。
江苏城乡居民养老将一视同仁
今年下半年,我省将合并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城居保”与“新农保”统一后,采取城居保的年缴费标准,设为100元到1200元12档,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适当增加档次,鼓励长缴多缴,满足不同经济条件居民的需求。这也就意味着,城乡居民养老将“一视同仁”。
江苏省将发布保健食品黑名单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我省目前正在尝试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并建立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褒奖守法诚信企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
焚烧秸秆第一处火点将媒体通报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落实工作责任。一方面积极“疏”,除了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外,还要建立完善规模化、工厂化的综合利用渠道以及市场化、专化业的收贮体系;一方面严格“禁”,建立市、县、乡、村、组五级禁烧网络,同时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的巡查,对巡查情况每日一通报,对发现的第一处火点将在主要媒体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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