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

发布时间:2014-08-20    

北京:公租房可按套办房产证 

北京实施《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租房的产权单位如果要出售时,必须提交住房保障部门的批准文件。新政策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按楼栋制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依据申请,按套制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部门应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性质栏注记“公共租赁住房”,并依据土地使用权证书注明土地性质。不过,公租房的申请单位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申请公租房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时,应当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同意。

 

 

天津:奖励不裁员不减薪企业 

天津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大社会保险、培训补贴,援企稳岗,促进就业。对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通过调整工时或班次,组织职工开展岗位培训等措施,不裁员不减薪的用人单位,按照稳岗人数,给予每人每月600元,最多6个月的稳岗补贴,补贴人数不超过用人单位申请补贴年度在岗职工总数的50%。对依法与大龄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签订或续订长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在培训补贴方面,增加了学历和职称提升补贴。政策享受范围由企业扩大到事业单位,由企业职工扩大到专业技术人员。

 

 

浙江:欠薪3个月1万元以上即可认定为犯罪

浙江法院对于恶意欠薪的犯罪行为统一了裁判标准。如果企业老板对一名劳动者欠薪3个月以上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对10名以上劳动者欠薪累计在8万元以上的,法院就可以将其定性为犯罪。

 

 

海南: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评优一票否决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3年海南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逐级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政府绩效考核。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人员失职渎职责任。

 

 

四川:省级财政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 

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要求从扩大就业规模、稳定就业岗位、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加强全省就业创业工作。其中,全省将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政策,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可由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财政部门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同时,省级财政设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佛山:给干部“试错权”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出台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试错免责机制,给干部“试错权”。领导干部在改革中遇到挫折或失败时,若工作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个人和所在单位没有牟取私利、未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有关人员的责任。

 

 

成都:大幅提高村干部收入 

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增加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大幅提高了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最高可比现行执行标准增长80%。此外,成都还提高了村(社区)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市、县财政按照每位党员每年50元的标准统筹安排党员教育经费。

 

 

山西:把PM2.5作为约束性考核指标 

山西把PM2.5作为约束性考核指标,通过深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扬尘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强化清洁能源利用、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等,积极应对PM2.5污染。将PM2.5作为约束性考核指标工作将由政府主抓,多部门参加。

 

 

合肥:推广实施“河长制” 

合肥市全面推广实施“河长制”。各县()区、开发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是“河长”,对河道的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和跨界断面水质达标承担领导责任,具体包括水质指标和管理指标两个方面。根据实施办法,河长制将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办法,并作为环保指标之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在媒体上公布。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河长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河长,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并作为干部选拔任免的依据。

 

 

青岛:聘任干部监督信息员 

青岛市出台《关于建立青岛市干部监督信息员制度的意见》,并召开聘任大会,建立一支100人的干部监督信息员队伍。信息员包括机关党员干部、企事业人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以及一线职工、社区居民等,主要职责是当好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研究员。具体工作中,干部监督信息员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约见的形式,随时向市委组织部反馈信息。市委组织部通过个别约见或召开座谈会、组织专题调研等方式,及时向信息员了解情况。

 

 

武汉: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武汉市《关于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汉创新创业的意见》将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等系列政策写入了“红头文件”。首次明确将实施宽松的就业流动政策,取消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同时,为鼓励人才流动,武汉市将取消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变更就业单位的改派手续。明确将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全市基本住房保障范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教育、卫生、农业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所服务的事业单位可在编制内直接招聘为正式职工。

 

 

贵州:政银携手推青创卡 

贵州团省委与中国银行贵州分行联手打造的“贵州青年创业卡”正式启动。“青创卡”针对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的创业青年人办理,致力于打通青少年创业就业的投融资渠道,构建“创业导师团+担保公司+金融机构+衍生服务”的扶持创业模式。持卡人除享受优惠利率的创业贷款外,还可免费参与创业成长辅导培训、免费借助各类创业渠道发布信息、参加青年创业俱乐部等特色服务。

 

 

江西:市民抓拍交通违法可作为处罚依据 

《江西省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资料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工作规范》明确规定,市民拍摄的交通违法照片可以成为处罚依据。此外,具有行驶记录功能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车载视频装置等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营运车辆、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的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资料,经严格审核后可以作为交通违法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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