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放宽就业地落户限制
省政府办公厅6月14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过放宽落户条件、对低保家庭毕业生发放1000元求职补贴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当年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江苏实施重点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
6月17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江苏省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暨《江苏省低碳发展报告》首发式新闻发布会,提出今年江苏省将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并将在苏州、镇江、淮安三个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率先开展碳排放权交易。
江苏7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从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目前的1320元上调到1480元;二类地区从目前的1100元上调到1280元;三类地区从目前的950元上调到11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3元,增加1.5元;二类地区11元,增加1.4元;三类地区9.5元,增加1.2元。
江苏出台大气污染治理办法
今年5月10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由省长李学勇签署,并下发政府令,于8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江苏省首部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律,要求多部门协同合作,治理大气污染。
江苏出台推进苏中发展意见
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推进苏中融合发展特色发展意见,明确提出六项重点任务:加快产业升级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升民生幸福水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同时,明确了加大对苏中经济薄弱地区扶持力度、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利用土地资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提升金融支撑水平、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江苏推广行政复议基层受理
为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我省在各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行政复议窗口,力争3年内实现市一级全覆盖。常州、镇江等地已试点推广乡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点,并配备专兼职法制员,代为接收转送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这一经验将在全省推广。
江苏草根组织上户口
不再需要“找婆家”
我省放宽社会组织登记条件,行业协会商会、科技、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等四类社会组织试行直接登记制度。这意味着,大量“草根社会组织”将不再需要寻找主管单位挂靠,直接到民政部门注册就能获得合法身份。
江苏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以在省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以及对公众健康造成重大伤害的突发公共事件中需要急救的患者为救助对象,解决这部分患者的急救保障问题,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消防列入各市综合考评指标
省政府办公厅7月下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市消防考核作出了明确规定:每发生1起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扣3分,每发生1起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扣20分,发生特别重大亡人火灾事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市政府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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