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才资助更具实效——南通实施“江海英才计划”的实践探索

发布时间:2014-08-20    

文/汤新明


在各地竞相制定的吸引人才优惠政策中,“拼钱”现象比较普遍,在一些地区“人才政策”蜕变为“钱财政策”。这一方面反映了部分地区人才引进工作思路的简单化,另一方面也无意中形成了一个强大的人才买方市场,助长了部分人的逐利心理。现实中,有些海外人才只看重资助而不问创业前途,哪里资助的钱多,就往哪里去;更有少数海外人才甚至抱着捞一把的心理,在多个地区申报人才计划,骗取重复资助。

对人才和项目提供财政资助是必要的,但提高人才资助绩效是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在这方面,南通市坚持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好的人才项目上,从导向鲜明的申报条件上把握源头,从设置科学的评审环节上精挑细选,从分步实施的绩效评估上视情资助。建立了由申报条件、程序设置、分步实施、责任追究等方面组成的人才项目绩效考核体系,确保了财政资助项目的存活率、成功率。

南通市从20074月开始启动实施“工程技术关键人才资助计划”(2009年发展为“江海英才计划”),目前,已形成了以江海英才、产业人才发展312行动“两大计划”为龙头,相关实施办法、考核评估办法等配套政策为补充的上下贯通的财政资助人才项目政策体系,先后有5166人(团队)获“江海英才引进计划”资助,从前3103个资助项目第一阶段绩效考核来看,仅有6个人才(团队)因故取消、扣减节点资助。

科学设置申报条件。为了确保财政资助项目的层次、水平、质量,南通从申报条件设置上下足了功夫。围绕优先引进七大新兴产业、六大支柱产业,制订了三类引才条件。对创业领军人才(A)类而言,南通特别强调要“在南通市区注册创办生产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实际投入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主要精力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对工程技术关键人才(B)而言,特别强调了要“能连续为所在企业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对高级经营管理人才(C)而言,还设置了个性化的“引进后为企业年新增地方税收500万元以上,全职为引进企业服务”等条件。

引入第三方参与评估。“江海英才计划”改变了过去政府单一主导的财政资助项目评审的不足,探索了一种“政府+市场”的人才项目评估机制。在资格初审阶段,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召集市科技、财政、人社等部门职能处室、县(市)区人才办负责人、相关领域风投专家对申报条件、资料真实性、项目可行性进行初评,会商确定进入专家技术评审人选。在专家技术评审阶段,根据申报项目专业类别,邀请由国内相关领域知名专家、1名风投专家等组成的4-5名技术评审组,对引进人才的个体素质、创新能力、项目先进性、产业化前景等进行技术评定,在专家审阅申报资料基础上开展面试与技术答辩,人才通过PPT介绍团队及项目,专家结合申报书进行提问并查看相关原始证件和资料。技术评审采取小组集中讨论、集中评议、专家独立打分(百分制)、建议补助标准,85分以上为优先推荐资助。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确定实地考察人选名单。在实地考察阶段,由市人才办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技术、投资、财务、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现场考察组,对拟资助人选进行实地考察,现场了解引进人才(团队)素质、项目基本情况、企业主体注册和研发投入情况,核查相关资料,填报预期经济效益指标表,由考察组专家独立评分(百分制),均分为实地考察分。在经济评分、综合评分、综合会审等阶段,按专家技术评审分值(按40%折算)、现场考察分值(按40%折算)、经济指标分值(20分直接计入总分)得出综合得分,根据得分情况对A类团队、个人分别拟资助500万元-200万元、300100万元,B类、C类团队、个人分别资助300万元-200万元、10050万元,70分以下不予资助。

分段进行绩效考核和资助。相对于其他地区人才资助的大手笔、一次性,南通市选择了更为可靠的分步资助,就是将人才项目的进展情况与财政资助进行“捆绑”,互进共赢。首先,对财政资助项目进行分阶段绩效评估,考核周期为3年,拨付比例一般为5:3:2,对个别存在风险而有较大市场潜力的好项目调整为2:3:5。资助协议书签订1周内第一阶段资助拨付到位,每年组织一次实地考察和绩效评估,建立由相关风投专家参加的考察组,现场了解人才、企业和项目进展情况,考察企业科研、生产条件和研发现场,重点考察项目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知识产权完成情况,对照协议约定的经济指标,经考核评估后再下达第二、第三阶段资助资金。在规定时限内只完成部分经济指标的,对投入、销售、上缴税收分别扣减节点资助资金;在规定时限内全部未完成本节点经济指标的,本节点资助不再兑现;对创业类提前完成经济指标的可提前申请下一阶段资助。


(作者系南通市委组织部人才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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