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武军
国际经验表明,无论是传统制造业的改造升级,还是发展高端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其核心问题在于有足够的资金用于R&D,而这又取决于区域金融组织体系高效的投融资体制为制造业源源不断地输送资金血液。
近年来,金融业在支持江苏制造业转型升级方面成绩显著。2012年,江苏省金融机构在制造业领域的贷款达13607.24亿元,同比增长13.75%。2013年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增加,截至6月底,银行等金额机构已经累计贷款13956.18亿元,有效缓解了制造业资金短缺的局面。
但是,对于制造业转型升级所需的、持续的资金需求,我省金融业目前的支持力度尚有很大缺口,这意味着我省金融体系对资源配置的效率仍然处在较低水平,有着很大的提升空间。低效率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金的供给和需求错位。更多的信贷投入进入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国有大中型制造业企业,真正需要资金的民营高科技制造业企业在闹“钱荒”,严重阻碍了其技术创新的进程。二是金融体系结构和功能的错位。目前我省的金融体系仍以国有大中型银行为主导,间接融资一支独大,其他金融业态虽发展迅速但规模偏小,无法发挥应有功能。银行“争贷”大企业,“惜贷”小企业,使得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难上加难;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缓慢且不规范,其自身运作和对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增加了企业融资风险和负担,弱化了支持力度;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严重不足,企业评估难、担保难、抵押难。
金融体系服务于制造业的改造升级和先进装备制造业的集聚发展,走“产融结合”之路,是江苏制造业完成转型升级的必要条件,也是金融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准确把握我省制造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金融业功能错(缺)位的基础上,要求江苏省的金融业和地方政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积极努力。
多渠道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江苏省的金融体系虽然较为完善,金融机构和门类齐全,但由于结构失衡造成了上述的两个“错位”。制造业在江苏省是投融资大户,对资金的需求量非常巨大,但目前融资渠道仍以银行的间接融资为主,依靠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比例弱小。为此,建立区域性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改变间接融资为主导的局面刻不容缓。在发挥、创新现有银行体系为制造业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中小企业服务的同时,应着力建立多条直接融资渠道。首先,加速发展资本市场,加大力度鼓励、扶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其次,可建立区域性的股权交易中心,专门为未达到上市条件的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股权转让、质押等提供专业化服务;最后,在保险业资管放开的有利环境下,撬动庞大的保险资金,建立起保险资金进入制造业的通道。
群聚业态丰富的金融中介机构。制造业的转型升级重点在于以技术创新驱动传统制造业企业和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能级跃升。技术创新是个动态过程,不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还伴随着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为此需要大量的金融中介机构为其提供全方位的“保姆式”服务,这些机构包括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用评级公司、金融信息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金融人才培训机构、保险中介等。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的大量群聚,可以有效解决制造业企业在技术创新和投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担保为例,中小制造型企业往往信用认可度不高,对外筹集资金能力较弱,这就需要外部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同时,科技保险的深度介入也会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提供必要的风险保障。
大力发展中小地方性金融机构。相对于大型企业,中小制造型企业信用薄弱,国有大中型金融机构往往“惜贷”于它们。发展中小地方性金融机构,例如城市商业银行、农商行以及村镇银行等,充分利用它们与中小制造型企业具有的信息与交易成本对称的优势,可以有效弥补大中型金融机构功能缺位造成的企业投融资需求。发展中小地方性金融机构可以采取这样的形式:一是设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民间资本参与的区域性金融机构,主要为该区域内的中小科技型制造业企业服务,并给予贷款利率一定的补贴;二是在制度以及政策允许的框架内建立完全民营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以充分调动民间资本。这一点苏州市的实践值得推广。目前,苏州市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83家,注册资本总额23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07.5亿元,主要贷款投向为中小高科技制造企业。当然,对于中小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监管也要高度关注,要建立有效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和保护存款人利益的机制。
加强政府的协调、扶持和引导作用。金融危机告诉我们,市场机制对金融资源的配置不是万能的,也会造成市场失灵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进行一定的市场干预,以实现社会资源配置的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合理性的有机统一。解决江苏省制造业融资难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融资体制、信用环境、金融机构等诸多因素,要各方面协调、配套解决。在当前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尚不能完全解决制造型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困难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发挥最后贷款人的角色,以自身信用来协调、扶持和引导金融体系以及民间的资金源源不断地进入制造业。例如,政府可以设立专项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扶持基金、高科技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引导基金等,以政府出资并给予相应的风险补偿来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制造业。同时,政府也可以为金融机构放贷制造业企业提供一定的担保,积极协调信用中介机构、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共同为制造业企业融资提供服务,争取更有效地解决制造型企业的融资困难。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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