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旺洪 方 明
网络社会管理是社会管理的新领域和新课题,在该领域中,传统的管理方式、管理技术、管理规律都可能面临失灵的困境。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协同创新,是适应新形势的必然选择,而其关键在于立足网络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管网”和“用网”、单一管理和多元治理主体、网络民主参与和依法规范有序、网络技术进步和网络信息安全、网上虚拟社会与网下现实交往的内在矛盾,建立相应的协同机制,从而拓展网络社会管理思维,激发制度创新动力,完善网络社会管理体系。
加强顶层设计
构建多元统一的网络组织领导机制
随着我国互联网管理工作原则的调整,把“积极利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但一些地方领导和职能部门在网络管理工作中仍然以行政管理为主、引导利用为辅。传统的主体单一、方式简单的政府管理模式在网络发展背景下不但不能有效地解决虚拟与现实之间的社会问题,反而有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但部分领导和职能部门对网络协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还缺乏统一认识,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管理机制尚未建立。
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涉及行业监管、安全管理、意识形态等诸多方面,是一个需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参与的宏大系统工程。因虚拟社会管理事关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统一的网络管理机构是网络协同管理得以具体实施的前提条件,建议在省、市、县三级成立专门负责网络社会管理的领导机构,从战略高度对网络发展进行全盘统筹和总体规划,指导和协调网络社会管理工作。为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同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建议由各级党委正职领导直接挂名负责。新闻宣传、通信管理、公安、文化、广电、出版、信息产业、教育、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应积极转变观念,加强交流与合作,在理清各自职责的基础上,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协同处置,逐步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网络社会管理通报协作制度和协同管理机制。充分整合各部门的技术、基础和信息资源,加快全省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重视网络参与
构建规范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保障机制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民政治参与热情日渐高涨,参政议政平台逐步增多,网络问政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但与此同时,网络社会也形成了特有的自律规范和新的交往规则,网络立法严重滞后于网络发展要求,网络管理出现诸多法律空白,依法管网和无法可依的矛盾日益突出。从实践来看,网络上的言论也具有片面性、非广泛性、非理性、欺骗性和放大性等负面特性,现实空间与网络空间必然有差距。因此,网络问政存在引起公共秩序紊乱的隐忧,并可导致政府在网络语境下治理缺失。
网络时代网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都有了新的内容和形式,而网络问政作为新兴科技和民主政治结合的产物,是政府和网民通过民主互动实现科学决策的一种政治举动,是公众直接参与民主政治的重要渠道。为推进网络民主,规范网络行为,我省在地方性法规中可考虑把网民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予以明确,从制度化视角研究和保障网络问政主体的政治参与权及参与程序。特别是逐步建立民情、民意和民愿的表达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网络处理意见制度,推广和完善网络发言人制度、党政领导定期上网倾听网民意见制度、定期举办网络意见办公会制度和网络信息督办联动制度等机制。
提高技术防范水平
构建安全高效的网络信息监管机制
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微博、微信、社交网站、即时通讯等新型网络应用推动形成了“去中心化”信息传播新模式,这些都对信息管控提出了极大挑战。同时,网络安全问题愈加突出,关键基础设施、政府机构、金融部门等重要信息系统面临的安全威胁日益加大。相对滞后的技术更新和相对紧张的经费投入都对不断发展的建设需求形成瓶颈和制约,这些矛盾导致了安全管理部门的网上技术对抗能力远远不能适应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科技发展迅猛,运用技术手段对网络进行协同管理,开发和利用网络协同管理的各种技术支撑平台,构建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机制是网络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加强对信息技术产品的监控与管理,探索实施网络“实名制”,遏制网络匿名制度造成的网络语言暴力、诽谤和侵犯他人隐私等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密切跟踪网络技术前沿动向,加强对网络防病毒技术、防火墙技术、防攻击入侵监测技术、远程监控技术、防网络游戏成瘾技术、智能搜索、舆情监控及预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运用技术手段对网上内容进行甄别,将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以及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网站予以封堵、屏蔽和过滤。政府在网络技术发展过程中,应注重将政府的价值理性融入到网络技术的研发中,体现政府关心效率但更加关注公平的价值取向。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构建多方参与的网络协同管理机制
当前,行业组织自律欠缺的问题比较突出,未能形成规范有序的行业自律监管制度。各电信运营单位在扩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往往更多关注经济效益,对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建设考虑不足,联网单位不重视自身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意识薄弱,这些都给网络监管带来问题。
由于互联网企业在网上内容审查方面所承担的义务以及因失责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世界主要国家的互联网企业多在政府引导下,建立行业自律组织——互联网协会。在网络监管中,以行业协会和志愿者组织为主要形式的社会组织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我省应加强对网络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对已有各类社会组织的引导,在信息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信息交流、从业资质认证、网络安全应急响应、从业人员社会责任等方面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当前行业自律监管方面有谈话提醒制度、业务报备制度和年检制度,可进一步建立行业诚信档案、业务质量检查指导制度、行业自律性惩戒制度、规则和程序等,通过政策调控、行业管理等多元化手段引导互联网业界发挥行业自律。并通过发展网络公益群体实现网民管网,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网络管理,重点建设培育论坛管理员、网络评论员和网络引导员三支队伍,完善多方参与和网络监管的协同机制,实现自我管理的良性发展。
注重科学引导
构建网上网下协同的网络应对处理机制
随着网络政府的构建和网络空间的兴起,政府传统的权力结构和管理形式在应对网络社会事务时表现出反应迟钝、管理缺位和效率低下等不足。网民广泛参与的网络舆情由于其自身的虚拟性、开放性和非理性等特征给社会带来诸多不确定和风险,对网络管理也形成了潜在的挑战和威胁。而从我省的现实情况看,公共危机应对处理机制尚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对公众参与的网络回应机制尚不健全,如公民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政府的信息反馈机制、科学决策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司法公平机制,以及媒体表达互动机制等都不完善。
网络从传播方式到传播内容的双重变化,极大地拓展了社会舆论空间,使网络舆情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推动力对政治、经济、文化及整个社会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按照“引导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舆情应对原则,应将网络舆情常态化监管与危机应急处置相结合,制定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急预案,迅速落实快速反应机制,将网络舆论事件处理纳入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网上引导、网下沟通”,“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网上交心、网下服务”的协同应对机制,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澄清事实、驳斥谣言、畅通民意,切实解决现实社会中的具体问题,从而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党和政府与民意的良性互动。
(作者单位:江苏省社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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