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
未来财税体制改革涉及多个方面。而在不同级次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处理上,应是继续坚守“分税制”的方向并逐步向其逼近,要先分事,把各级政府的事权界定清楚,然后再根据划定的事权划分税种。
目前,从中央财政来看,中央政府支出中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占整体支出的比例接近70%,而从地方财政来看,地方政 府 收 入 中 来 自 自 身 的 收 入 只 占55%甚至更低,而有将近40%的收入是来自中央政府或上一级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财税体制的设计原则是分税制,但是在现实当中,很大程度已经回到1994年之前的总额分成、收入分成的分钱制体制。各级财政盯的不是哪个税种归谁,而是上一级政府能给我多少钱,为数不少的地方财政已经沦为“打酱油财政”。在这样的情况下,改革的方向就是要继续坚守分税制的方向,并逐步向前推进。
20年前财税体制改革为我们搭建的分税制基本框架不能忘,要站在分税制的肩膀上去完善财税体制。完全的分税制贯彻一是要分事,要把各级政府的事权界定清楚,二是要根据事权的划定完成税种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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