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苏 喻
上海自贸区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有两点,一是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其实质就是逐步放开资金对内、对外管制,实现货币自由兑换和利率市场化,使得资金能够自由流动。二是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其实质就是创新机构、产品和市场,促进资金的自由流动。
与此对应,自贸区银行业将围绕不断提升全球化资源配置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目标,为区内投资和贸易的国际化发展提供相应的跨境投融资服务,业务重点在于大力发展离岸金融及稳步探索在岸、离岸金融一体化。也就是说,自贸区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形式和范围将有望日趋接近于其在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分支行。
从目前的配套措施看,有些金融制度创新可以立即实施,如跨境人民币业务、外汇体制改革、自由贸易账户设立等;还有一部分需要制定细则后组织实施,如利率市场化等。在未来发展成熟的自贸区内,金融制度优势将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货币自由兑换的优势。按照规定,自贸区内居民可通过设立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进行分账核算管理,实现跨境投融资汇兑便利。FTA(自贸账户,即注册在自贸区内企业开设的人民币和外币账户)、FTN(离岸账户,即非居民客户在自贸区内开立的离岸人民币和外币账户)两个账户的资金可以自由划转,和海外的资金也可以自由划转(但FTA与境内区外机构账户进行资金往来则视同跨境)。由于资本项下人民币可以自由兑换,企业在银行办理人民币结售汇业务无须再经审批,而且,外汇价格也将实现市场化,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如目前上海中国银行自贸区分行的外汇头寸平仓已直接与新加坡行对接,而不再与中行总行平仓。
二是利率市场化优势。在资金来源方面,区内银行可以到更为广阔的市场组织资金,如吸收区内存款或到海外组织资金。较长一段时间内,国际市场上资金价格要低于境内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如在香港地区一些银行的存款利率大约在2%~3%,贷款相当于境内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5%。
三是金融创新产品优势。资本自由流动和利率自由化能够促进金融产品创新。如按照政策预期,今后区内将没有外债指标之限,企业可用手中持有的工具(如信用证)在区内银行进行3个月以上的融资,或按市场利率、汇率走势情况进行金融衍生品操作,规避风险。对于在自贸区内设有平台公司的企业,完全可利用区内平台公司和海外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以达到保值增值或避险的目的。
作为上海实施建设“四个中心”国家战略的重要腹地,对江苏而言,自贸区的政策红利,从长远看主要表现为示范效应,从近期看主要表现为溢出效应。按照政策设计要求,自贸区的创新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因此,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自贸区部分制度创新将推广,江苏必须未雨绸缪,抓紧研究,为金融体系的制度、机构、产品创新打好基础。
由于金融改革相关操作细则尚未出台,目前自贸区内的银行尚未能开办实质性业务,但都制定了各自的客户战略,工行拟继续利用其大型优质客户的资源,中行着力于做“走出去”企业的拐棍,浦发行将致力于挖掘区内中小企业的离岸金融需求。因此,省内企业可以抓住机遇,主动承接自贸区金融政策创新的溢出效应。
对海外融资的企业,如一些“走出去”企业,可建一个平台方便融资以及海外投资,以规避对外投资额度上限。一些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公司,可在海外筹资(发债),资金回流到区内平台,统一资金归集管理。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离岸与在岸之间的“渗透”机制,资金划转的需求可以是偿还贷款,且没有限定本外币,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海外融资来偿还国内贷款,这将大大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省内大量两头在外的企业或者转口贸易的公司,国际结算业务量大,可以充分利用自贸区银行提供的结算便利,促进外贸企业以及其背后大量的外向型生产企业的业务发展。
自贸区对于融资租赁的优惠超出预期,未来将带动航空、船舶、铁路、电力以及医疗、环保、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并形成有规模的融资租赁企业群,直接利好周边实体经济。
自贸区内企业从事大宗商品交易,可直接以伦敦、纽约等国际期交所的价格去结算,将为周边制造企业、物流企业、交易平台等发现大宗商品合理价格、规避价格剧烈波动风险提供便利。
(作者系南京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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