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位摇滚歌手阿曼达·帕默尔在美国著名“众筹”平台Kickstarter为其新专辑、艺术作品集和巡演发起众筹,筹款目标为10万美元。最终,这位以怪诞、诡异的朋克风著称的小众歌手动员了2.5万名捐赠者,筹措资金多达120万美元,创造了众筹平台史上音乐类筹措资金数额的最高纪录。
文/李 昕
众筹(Crowdfunding)一词起源于美国,又译为大众集资、众募或众融,是指普通大众以互联网为平台,集中多笔小额资金用来支持某个项目或组织。众筹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它为创意生产提供了资金支持,拓宽了中小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对于破解长期以来制约创意产业发展的融资瓶颈具有重要意义。
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众筹模式与传统融资模式相比,最大的优势在于低门槛、低成本和高效率。项目发起人无论身份、地位、职业、年龄、性别,只要有相对成熟的创意计划,都可以在众筹平台发起众筹,所以众筹项目的类别极其多样,几乎包括设计、科技、音乐、影视、食品、漫画、出版、游戏、摄影等所有创意门类。另外募资者与出资者通过进度更新和反馈机制频繁进行信息交流,显著减少了信息的不对称,提高了投融资双方的沟通和交易效率。众筹模式的这种低启动成本、低营销成本、低交易成本和高效率的融资模式,为创意生产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近年来,众筹融资模式在欧美国家迎来了黄金期,发展速度不断加快。2007年,全球众筹平台的数量不足100个,截至2012年底已超过700个。2012年,美国研究机构Massolution在全球范围内对众筹领域展开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该年度全球众筹平台筹资金额高达28亿美元,而在2011年只有14.7亿美元。美国福布斯网站预测:未来,众筹模式将会成为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
众筹在中国兴起比较晚,2011年才由美国传播到中国。2011年7月4日,中国第一家众筹网站——点名时间正式上线。此后,众筹网站在我国进入快速发展期。考察国内的众筹项目,文化创意类占据了半壁江山。研究显示,2011年成立的追梦网支持的项目中像电影、音乐、动漫这样的文化类项目占到70%左右,其中影像、设计、出版等文化类项目的筹资额度最为突出。
虽然引进时间不长,但最近两年我国的众筹融资项目呈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2011年众筹文化项目成功个数不足10个,到2013年时,众筹文化项目成功个数将近150个。同时,文化产业项目资金筹集规模迅速扩大,从2011年的6.2万元增长到2013年年末的1278.9万元,增长幅度惊人。2011年时,文化项目单笔众筹最高融资额不过万余元;到了2013年时,《快乐男声》主题电影筹资达500多万元。
2014年初,中国首份针对文化产业采用众筹模式融资的研究报告发布。报告指出,随着众筹网站的兴起和众筹融资模式被更加广泛地接受,该融资渠道已经逐渐成为文化产业小微企业和个人创意从业者越来越重要的融资渠道。事实上,众筹作为一种融资模式,其作用已超出了金融工具的范畴,大大促进了微创业的发展,为创意产业的发展涵养了土壤。
众筹模式开拓了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融资新渠道。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尤其如此,除了创意或剧本,其可供抵押、能被银行认可的资产基本空白,这与银行传统风险管理的要求背道而驰,再加上民间融资渠道不畅,以及创意产业本身开发周期长、变现能力差等问题也造成其吸引民间投资的能力有限。众筹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了一个展示其文化创意自身价值的平台,通过众筹可以聚集大众的力量,依靠互联网在更广阔的空间里寻找尽可能多的同道中人,更加快捷高效地获取资金支持。近年来,通过众筹成功融资的文化创意企业比比皆是,如妖气原创漫画梦工厂的网络动画《十万个冷笑话》的同名电影项目,在“点名时间”网上募集资金超过100万元。
众筹模式降低融资门槛,有效地促进了微创业。微创业,是指使用微小的成本,以微平台或网络平台为重要载体,在细微的领域进行创意开发的创业活动。其主要特点是可批量复制、投资微小、产生效益快。与中小创意企业一样,微创业也同样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众筹为微创业者提供了获得更加低成本、更快捷的资金的可能。而且每个投资人也可以参与项目的策划、咨询、管理与运营,如上海的“粒子咖啡”就是通过众筹聚集了43位有开咖啡店梦想的朋友一起创业。短短两周时间内,43个出资人凑齐了100万,成为粒子咖啡的股东。43个出资人最小的17岁,年纪最大的不到30岁,平均年龄只有23岁。他们之中有的还是高中生,有的刚工作不久,多的人投了几万元,少的人就出几千元。这种众筹创业的模式在国内许多城市都能找到,除了咖啡店,还有书店等。当“很多人”的模式成为一种创业潮流,由于人数庞大,每个人的投入也相对较少,风险可以平摊。这种依托众筹平台的微创业活动在实现了“众人集资、集思广益、风险共担”的众筹理念的同时,也积累了经验和人脉。
当然,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从世界各国的实践看,众筹融资在发展中也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众筹最让人诟病的是欺诈现象高发,再如众筹融资容易卷入非法金融活动等,要求我们必须对这一模式加强监管。目前,我国众筹融资模式的发展刚刚起步,为规避风险,众筹平台建设应以私募为主,平衡好资本形成和投资者保护的关系,坚持小微企业、小额融资、小额投资和快速融资的原则,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令其承担起投资者教育的责任。同时,最重要的是要尽快完善资本市场发展赖以生存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法制体系。美国对众筹的监管归根结底依赖于完善的法规制度,如集体诉讼以及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两者结合大大提高失信成本,有了良好的外部信用和法律环境,才能促进众筹健康发展。
(作者系江苏省社科院副研究员,中国社科院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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