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上楼”应体现包容性增长逻辑

发布时间:2014-08-21    

胡小武

南京大学城市科学

研究院副院长


在农村土地征收拆迁问题上,城乡二元结构表现出的落差尤为显著。城市拆迁一夜暴富,城中村拆迁拆出了一个个千万富翁,此类现象,不绝于报头。然则在广大的农村,耕地、宅基地的“剪刀差”,打碎了农民最后一道资产屏障。部分地方政府针对农地的“低收高卖”策略,实现了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高增”,而代价是农民失地之后的“低收”。在今天利益主体日趋明确,利益结构日趋复杂的背景下,农民因土地拆迁而形成的大量抗拆、抗争乃至血案,似乎从来没有停止过。

“农民上楼”的良善目标,常遭遇地方政府及部门的肢解和误导。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出“农村新社区”的发展建设,旨在通过撤村并社,退地还耕、退地补工,藉此优化新社区基础设施,增加新社区公共服务,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与生活方式,还能为农村地区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提供土地与劳动力资源,这实际上是一种非常良善的农村城镇化发展方向,也符合我们国家的国情。但是,这些良善目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经常落入“粗放实施”、“利益勾兑”和“违规操作”的窠臼。一些地方,在农民新社区的居住楼房没有盖好的情况下就拆掉了农民的房屋,导致待安置农民“居无定所”、“四处租借”甚至住进简易帐篷里;一些地方在农村宅基地置换中采取低价征收政策,大量牺牲农民利益;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将“农民上楼”与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农民再就业、农民社会保险等系统设计,实施“半拉子工程”;还有一些地方,基层政府与开发商合谋,强征强拆,严重侵占农民利益,导致严重抗争事件等。这一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系统工程,被层层曲解,致使乱象丛生,最终由“农民上楼”变成了“农民上访”,其中大量的悲剧性事件频发,令人感伤。

实质上,“农民上楼”的逻辑,应该体现为一种包容性增长。包容性增长,就是一种共赢的增长。农民通过“进社上楼”的前提,应该是比之前更富裕、更有希望,生活更美好。不能因为上楼,忍受损失、痛苦、贫困和没有希望。

包容性增长的逻辑,要求地方政府在实施“农民上楼”工程时,必须有整体性规划,从土地流转、土地征收、宅基地置换、住房补偿、社会保险、产业更新、就业支持、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层面,制定出合理、清晰、可靠的路线图与实施方式。具体来说,要求在源头上确保拆征补偿相对公平合理,打破之前“低收高卖”的恶性逻辑。在实施过程中,确保农民上楼的平安顺利,尽量不要先拆迁后安置,建房资金缺口可以通过发行城镇化债券方式来平稳过渡;在后端要通过建立完善的新农保和就业体系,为“农民上楼”解决后顾之忧。

包容性增长的逻辑,要让农民经由简单的评估,就能知道上楼之后不吃亏,很公平、很划算。中国的农民最诚实、最勤劳,也最朴实。只要政府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能够秉持包容性增长、共赢发展的理念,每一项“农民进社上楼”的具体工程,都能够有源头、过程、后端的系统设计,并且透明化,规范各项操作流程,明晰发展方向,杜绝利益勾兑,农民便一定会支持、会理解。

有理由相信,体现包容性增长的“上楼”,“新农民”势必如乔迁新居一般,满心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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