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 天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讲师
江苏新闻广播特约评论员
新时期以来,提升政府效率成为政府转变作风的重点,并起到较好效果。但提升效率的同时,一些政府行为明显缺乏程序意识,以至于在解决一时一事的同时,却为进一步开展工作埋下隐患。无疑,这种以政府公信力和法治精神为代价的做法,亟待扭转。
以往层级批示、各部门公文往来的时间过长、过程太多,对于政府行政决策高效化和市场资源优化都构成桎梏,提升政府效率毫无疑问是新时期的必然选择。但是,在长官意志驱使下,一些领域现在出现了“唯结果论英雄”的问题。即,不管条件是否具备、时间是否允许,动辄下达死命令,或将某个难以通过正当程序完成的目标列为“一票否决”的考核依据。这直接造成具体办事人员心态失衡,急于求成,最终采取非常规手段绕开程序解决问题。将提升政府效率演化为“唯结果论”,必然造成党政工作人员心态浮躁,影响法治环境。
以征地拆迁为例,以笔者了解的情况,由于时间紧、任务急,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采取先易后难、最后集中攻坚的方法完成拆迁任务。先宣传“一把尺子量到底”,等大多数居民搬离后,又会向态度最蛮横的钉子户妥协。在最后关头慷纳税人之慨,用明显高于拆迁标准的补偿换取钉子户搬离。短期看,完成了拆迁任务;长期看,在拆迁领域造成了“老实人吃亏”的极其恶劣的影响。笔者在基层讲学时曾经有干部反应,此前一些地方的类似做法,实际上是“把良民变成刁民,把刁民变成暴民”。前面口子一开,后面钉子户比率明显上升。可以说,“唯结果论”本身就是官僚主义、长官意志的产物,是用官僚主义反官僚主义的结果。
“唯结果论”难免导致践踏程序,损害政府公信力。全国多家媒体均报道:2014年3月25日19时,杭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6日起开始限机动车牌照——而就在此前几天,杭州市相关部门还曾经就此专门“辟谣”。按照程序,限牌这一行政决策应在调研、公开征集意见、反馈公示之后才能予以考虑。由于涉及群众面广量大,涉及经费征缴,更应在获得地方人大同意后方可实施。当有媒体质疑杭州市政府行为欠妥之时,杭州市公开强调本意就是突然袭击,目的是避免车市混乱。诚然,结果确实如杭州市政府所想,几天阵痛之后杭州车市趋于平稳,限牌令迅速落地。但其后果是杭州市政府被指“辟谣成造谣”,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其影响甚至波及到了其他多个地市——南京等地汽车4S店购车人数大幅增加,此前政府的辟谣效果明显下降。一地政府漠视程序,造成了其他地方政府公信力连带受损。可以想见,为今后政府开展工作会制造更大的麻烦。
提升政府效率和反对“唯结果论”并不矛盾。提升政府效率的关键是简政放权,反对“唯结果论”要求凡事必须遵照程序制度在法律框架下履行政府权力,核心是有法必依。前者是提升效率的治本之策,后者关乎政府公信力,有利于政府与群众形成良性互动,是提升政府效率的重要保障。当政府面临棘手问题时,通过既有程序无法完成工作时,则应或是建立健全程序,或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现代法治的重要内涵之一,便是通过程序正义实现结果正义。其中,程序是本,结果是末。舍本逐末的行为和思维方式,应为各级决策者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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