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并完善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
4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2013年底到期的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并加以完善。一是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行业和人员范围限制。凡招用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均可享受税收优惠。二是提高征税扣除额上限。对从事个体经营或企业吸纳就业的,除国家给予定额税收扣减外,地方政府还可按规定再给予比过去更大的税收优惠。三是增加扣减税费种类,把地方教育附加纳入减税范围。四是简化程序,将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由审批改为备案,努力营造更好的创业就业环境。
抓好棚改的资金保障
4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今年要更大规模推进棚改,必须抓住资金保障这个“牛鼻子”,把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有效结合,尤其要发挥好依托国家信用、服务国家战略、资金运用保本微利的开发性金融的“供血”作用,为棚改提速提供依法合规、操作便捷、成本适当、来源稳定的融资渠道,保证棚改任务的资金需要。会议确定,由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专门机构,实行单独核算,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行住宅金融专项债券,向邮储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筹资,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保险机构等积极参与,重点用于支持棚改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
6城市被列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
4月1日,住建部召开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共有产权房”是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特别要求,试点城市要确保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表
3月26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上指出,从今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四年左右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询,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会议强调,推进统一登记时,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平稳过渡。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影响现有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效力;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颁发后,不会强制更换新的证书,而是通过产权变动后的变更登记逐步替换,“不变不换”,不增加企业和民众负担。
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3月26日,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规划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分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大学等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小学低年级,以培育亲切感为重点,开展启蒙教育,培养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在小学高年级,以提高感受力为重点,开展认知教育,引导学生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在初中阶段,以增强理解力为重点,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在高中阶段,以增强理性认识为重点,引导学生感悟精神内涵,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在大学阶段,以提高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文化创新意识,增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构建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3月26日,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要求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意见提出,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
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联动
3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下一步要继续加大投入,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联动,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一是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做好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的衔接,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立医疗信息化系统,推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二是加快公立医院改革。三是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四是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高偏远、艰苦及少数民族等地区乡村医生待遇。五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药价虚高。
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强调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中央政法机关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办法。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结决定。对在申诉时限内反复缠访缠诉,经过案件审查、评查等方式,并经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其反映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的,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再统计、交办、通报,重点是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工作。
推进文化金融合作
3月18日,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服务于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促进文化与金融对接,扶持骨干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搭建文化金融中介服务平台。意见明确,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以公务用餐文明引领社会消费文明
3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国内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以公务用餐文明引领社会消费文明。公务活动用餐要按照快捷、健康、节约的要求,积极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主要提供家常菜和不同地域通用的食品,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原则上实行自助餐。严禁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
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
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城区老工业区产业重构、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修复和民生改善为着力点,与加快棚户区改造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统筹推进企业搬迁改造和新产业培育发展,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力争到2022年基本完成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任务,把城区老工业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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