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示范性试点推动各项政策和工作的落实,一方面能在试点中“边干边学”,不断积累经验和完善思路,另一方面可通过创建示范点产生一种“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效应。当然,示范性试点并不必然取得成效,失败的示范点在实践中比比皆是。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只有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件”,示范性试点才能真正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
主要领导真重视最要紧
有句经典的老话,叫“老大难,老大难,‘老大’抓了就不难”。这实际是指地方上一些政策和工作的实施必须得到地方主要领导的重视才能取得成效,因为主要领导在地方上一般具有绝对的权威,并且有充分的资源调动能力和部门协调能力。特别是对于一些涉及多部门、多层次参与的综合性工作来说,地方主要领导的重视更加不可或缺,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工作力度和实际效果。
但是,在示范性试点过程中,光有领导重视往往还不够,实际上还需要领导理性、认真地对待,示范性试点工作才能最终取得成效。在一些示范性试点中,地方领导虽然高度重视,但这种重视可能是做给上面看的,并非真心实意推动工作。具体来说,就是仅仅抓少数“亮点”,重视的焦点在于“亮点”够不够亮,能不能提高自己的政绩显示度,而不在于示范点真正发挥“以点带面”效应。比如,现在各地都通过示范性试点来推动新农村建设,但在一些地方,地方领导热衷于挑选少数村庄投入重金予以打造,短时间内就能够“建设”出一种视觉效果极佳的示范村,但这些少数示范点是用钱堆出来的“典型”,实际上很难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
所以,对于通过示范性试点的方法推动工作,领导重视是前提,但是领导的重视不能被政绩驱动所俘虏,而是应该发自内心、为绝大多数老百姓着想的重视。
选择先期示范点宜审慎
在具体推进示范性试点工作中,对先期示范点要做出慎重选择,才能推动中后期的工作。因为先期示范点是示范性试点工作的“先锋”,只有把先期示范点打造成功了,把“先锋”树立起来,后续的工作才能锐利有力。
以新农村建设为例,合适的先期示范点应该尽可能多具备一些条件,包括干部主动、群众积极,有一定的集体经济基础。干部主动特别重要,因为几乎所有工作的最终落实都要通过村组干部,如果村组干部不思进取,或者组织涣散、能力偏弱,这种村庄是接不好“先锋”旗帜的。群众积极是社会基础,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少数比较团结、集体行动能力较强的村庄,这种村庄也是合适的先期示范点选择对象。具有一定的集体经济基础是指村庄要有一定的“家底”,选择这种村庄作为示范点好处在于能够减少建设成本,发挥社会资源的合力效应。
但是在实际中,一些地方在选择先期示范点上,可能并不特别考虑这三种因素,反而会主动地将一些特殊的村庄列入示范点,比如沿路的村庄、风景较美的村庄、领导干部钦点的村庄等等。我们在实地调研中就遇到一个案例,一位县级领导在公路行车时发现一个村庄风景不错,于是说这个村庄可以作为示范点搞新农村建设。哪知道,这个村庄以领导钦点试点村自居,“等靠要”思想严重,最后建设成本完全由政府买单,造成了很不好的负面影响。
注重实用性和可推广性
示范性试点工作的成功与否还取决于示范创建的实用性和可推广性。示范创建的实用性是指要真实回应和满足老百姓的意志,而不是满足政府和官员的偏好。实际上,一旦示范创建的内容丧失了实用性,老百姓的利益和需求没有得到充分的回应,就会伤害老百姓的积极性,最终造成工作中“上动下不动”的被动局面。
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对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村庄环境最感兴趣,也愿意在一定程度上为此出钱出力,而如果新农村建设的范畴超过于此,农民的积极性和兴趣就会大打折扣。比如有的地方在推动新农村建设中,标准定得很高,内容非常丰富,搞“大拆大建”,大有将城市风貌复制于乡村的抱负,这就容易使农民往往成为自己村庄建设的旁观者,甚至抵制者。不注重示范创建的实用性,而在意于政府思路和官员意志,示范性试点必然会失去老百姓的积极支持。
示范创建的可推广性是“以点带面”的核心。如果示范创建缺乏可推广性,那么政策和工作只能落实于少数点上,与点相对的面根本无法动起来。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关键在于点对面的动员效应,而动员效应产生的前提则是先期示范点的可复制性。
我们在对一些地方新农村建设的观察中发现,先期示范点建成之后的种种好处会对周边村庄的农民产生心理影响,最后发酵成为一种倒逼本村干部也搞新农村建设的舆论。但是这种示范作用的产生还在于先期示范点的建设标准是“够”得着的,如果先期示范点标准太高、建设成本过大,其它村庄自然会望而却步。
善于使用社会动员技术
示范性试点不仅是一种“边干边学”、“以点带面”的机制,还是一种国家调动社会资源参与的过程。调动社会资源的参与并不容易,往往需要基层政府善于使用一定的社会动员技术。
还是以新农村建设为例,政府无法承担新农村建设所有的资金投入,政府资金更多的是通过项目制的形式发挥“撬动”社会资源的作用。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的背景下,农民已经呈现明显的分化趋势,新农村建设调动农民的投入并不容易。但是这个途径也并非不可能,特别是对于一些仍然留存大量人口的村庄,在政府的积极动员之下,农民的投入仍然是可观的。
比如我们在皖南宣州区调研时发现,那里的农民为新农村建设投入了相当多的资金和人力,政府资金发挥了相当突出的“撬动”作用。之所以能够“撬动”社会资源的投入,关键在于基层政府能够有效使用一定的社会动员技术。
从宣州区的经验来看,社会动员技术可以归为几点:一是厚奖先行者。在示范创建初始阶段,政府给予示范点以比较优惠的待遇,一些村庄甚至拿到高于投入的奖补资金,这样便在村庄之间形成一种震动效应。二是巧妙宣传政策。基层干部经常在动员农民时说:“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这种对政策的“巧妙炒作”会在农民的心理上制造不平衡,使得他们愿意付出一定的代价去争取国家的资助。三是利用各种机会“造势”。比如让农民代表、村组干部、乡镇干部和县级干部一起开新农村建设的动员会、现场会和观摩会,调动农民干事的劲头;又比如通过邀请各界人士参观访问激发继续建设的积极性。四是有意拉开合理的“差距”。在宣州区,为了调动更多村庄加入新农村建设,以及为了已建村庄持续地示范创建,示范创建被区分为多个等级,奖补力度拉开一定的差距,但又不至于过于悬殊,从而形成“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效果。五是注意对乡村干部的适当激励。宣州区在新农村建设中每年评比,对先进个人予以一定奖励,调动乡村干部的干劲。在推动工作中,乡镇干部知道村组干部和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工作不好做,有时也借着喝酒和说暖心的话来给予关怀。
(作者单位: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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