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江苏区域创新行稳致远

发布时间:2014-12-19     稿件来源:《群众 • 决策资讯》     作者:陈惠娟    

 

《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2013》显示,江苏区域创新能力综合值达57.58,全社会研发投入上升0.13%,达到2.43%,科技进步对经济贡献率提高2.5%,升至57.5%,已连续五年位居全国第一,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一是区域创新环境持续优化。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43%,在全国率先基本达到创新型国家投入水平。在创新基础设施方面,电话用户数达1.37亿户,居全国前列;国际互联网用户数量达3685万人,居全国第二位。从中介市场环境来看,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改善程度达38.1%,位居全国第一。从金融环境来看,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高达10亿元,居全国首位。

二是企业创新能力持续跃升。企业创新方面的排名已经连续5年列全国首位。企业研发人员数、拥有科研机构的企业占总企业数比值、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均位居前列。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逐步形成了由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类企业研发机构,以及院士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人才工作站点构成的两大类体系,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提高50个百分点,达85%、跃居全国第一。

三是知识创造能力稳步增强。2013年,研发人员数达34.3万人,位居全国第二位,研发人员的增长率则高达21.3%;江苏专利申请数与授权数、发明专利申请数与授权数、人均发明专利申请数等多项指标均多年高居全国前列,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数达8.5万件,位居全国第一,每十万人平均发明专利申请数达107.2件,居全国省份第一;原始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江苏论文发表数量仅次于高等院校分布密集的北京,居全国省份第一位。

四是基层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达10个、占全国1/6以上,支持南京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支持苏州开展科技金融结合试点,支持宿迁、淮安等地建立科技创新券制度,筹划建设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启动实施苏北科技与人才支撑工程,加快建设沿海科技走廊,将创新驱动战略贯穿于苏南转型、苏中崛起、苏北振兴和沿海开发的实践。

可以说,江苏区域创新能力仍在持续提升。然而,创新无止境,我省区域创新也有薄弱环节:一是企业创新能力仍待提高。技术创新大多停留在加工装配环节,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我省科技人员总量国内领先,但60%集中在科教事业单位,企业高层次创新人才不多,创新资源碎片化。二是技术市场要素有待整合。技术市场体制建设和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技术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没有形成网络化的全省性大市场,技术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完善。三是区域间技术创新合作不足。我省与其他省(市)的合作愈来愈频繁,而打造的长效平台却屈指可数,区域间创新合作仍大有可为。四是科技成果转化评价体系尚不健全。尚未形成一套公认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利于准确评估和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如何才能形成不竭的创新动力?对于已取得的成绩,需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对于现有的薄弱环节和领域,也需查漏补缺。

一、优化科技投入结构

一直以来,江苏科技投入在全国位居前列,然而,科技投入收效如何,既要从投入多少来判断,也要优化科技投入的结构,提高科技投入的效用。

从科技投入量来说,应将科技投入作为战略投资,确保科技财政投入与需求保持同步增长,建立科技投入适度超前、稳定持续的增长机制,明确科技投入占财政收入的基本比例和增长速度。从科技投入的结构来讲,应建立完善的科技创新创业投入体系。可以优先加大对领军型科技创新人才、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投入,加快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此外,还要注重完善科技创新人才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与监督制度,加强和改善对科技投入的经费管理和跟踪落实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科技投入效益最大化。

二、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增强企业的创新力,需要将创新资源引入企业、将技术研发机构建在企业、将科技服务覆盖到企业、将创新政策落实到企业、将人才工作的重心转向企业。

一是加强对企业的扶持与奖励。其一,增加研发投入,大力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引导企业加强重大原始创新,掌握核心技术,发挥其对整个制造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其二,继续深入实施“企业创新引导工程”,分层次确立企业示范,构建企业创新标杆梯队,形成全省企业创新的整体优势;重点建设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对江苏新兴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创新型标杆企业。

二是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方面,加强保护知识产权,优化企业创新环境,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以企业专利工作为重点,全面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及核心竞争力的创新企业。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创新支持服务体系,改变企业融资难现状,针对企业创新需求,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配套的社会服务协作体系,实现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与中小企业实际需求有效对接,加大银企合作力度,向金融机构推荐信誉良好、产品适销对路、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和项目。此外,还需发挥科技类社会组织集聚人才智力资源的优势,动员和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厂会协作”、“金桥工程”、专利信息推送等服务手段,推动各类高新企业联合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人才建设,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

三、善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

政府的“身影”可以逐渐退至幕后,主要负责产业方向规划、科技资源整合、研发经费资助、知识产权保护等引导和服务工作,更多采取产业技术研发协会等社会化形式,通过合同科研、会员制、项目经理制等市场化手段,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共同参与建设,把创新舞台真正交给搏击市场的“创新人”,让创新创业有更好的环境,让产业结构更快地优化升级,让各类人才有更多的用武之地。

江苏科技体制改革还在路上,今后应遵循创新规律、市场规律,把创新活力更多更好地释放出来。同时也要定位好政府角色,从“越位点”退出,把“缺位点”补上,该管的管住管好,该放的放开放活。同时还需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第三方社会组织在市场中的供需对接作用,发挥其科技人才服务的桥梁纽带作用,有效推动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和产学研用的有机结合,形成学术争鸣和学术创新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监测与评价体系

在建立评价体系工作中,采用什么样的指标或指标体系来监测科技成果转化实际情况以及评价转化绩效是关键。推动学会等科技社团承担政府职能和公益性社会服务,进一步凸显了社会组织在科技要素市场中的应有地位,在省级层面制定科技成果转化的监测与评价制度,统一统计口径及监测方法,开展制度化、标准化的年度监测。明确监测与评价的范围、内容、方案,形成政府政策引导下的涵盖大学、科研机构的技术转移中心和各地技术交易市场的监测网络。

在建立指标体系的同时,还要在评价过程中坚持质量第一,针对不同的科技成果实施不同的评价标准,坚持评价的社会化和多元化,让不同专家组共同评定,不搞“一言堂”。此外,科技评价体系还需要有强力的法律保障,不能让评价流于形式,同时,科技评价体系中的监管工作也不可忽视。

(作者系江苏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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