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健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点

发布时间:2014-12-19     稿件来源:《群众 • 决策资讯》     作者:陈 柳 程俊杰    

 

健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是中共江苏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确定的六个方面改革重点之一。江苏健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主要有以下三个关键点:从“破”和“立”两端发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关键是建立地方政府间良性竞争的新准则;从“放”和“管”两头入手,发挥价格机制的导向作用,关键是以竞争性和公共品市场的区分建立价格体系;在“强”和“活”两方面下功夫,发展要素市场,关键是形成吸纳高级生产要素的制度体系。

一、建立地方政府间良性竞争的新准则

过去地方政府间的竞争是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但是也形成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压低土地价格和生态标准等问题。“破”是要废除一切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做法;“立”是要建立法治、诚信的商业环境。其本质可概括为“用正面清单约束政府,用负面清单发展市场”。做到这一点,关键是建立地方政府之间良性竞争的新准则。

一是通过改革实施科学的政绩考核方式。长期以GDP、财税等为主的政绩考核体系导致区域间过度竞争,这是政府直接深度干预市场的重要原因,并造成要素价格扭曲和区域市场分割,产能过剩、政府债务、征地拆迁矛盾等往往也与此相关。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以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生态文明的多维目标评价区域发展的成果。

二是理顺各级政府财权事权关系。按照省委财税体制改革向基层倾斜的要求,在中央财税改革总体框架下,对省内各级政府的财权事权进行调整,通过深化“省直管县”改革将省市县之间关系进一步理顺。推动政府财力下倾,能少收的尽量少收,能不收的尽量不收,保证基层有钱办事。鼓励各地区在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土地、环保、交通等领域探索不同的改革路径和管理方式。严格控制编制规模,将有限财力集中用于公共服务,在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是为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提供法治保障。克服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循序渐进扫除省内不同行政区之间以及对外的贸易壁垒,逐步清理各地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法律、政策,涉及省内跨行政区案件的司法权统一上收,而跨省交易尽量采取合作协议方式。

四是以利益共享的方式推动区域间合作。如果欠发达地区无原则地以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发达地区为保税收产值增长不愿转型升级,那么完善的市场体系将无从谈起。我省创造性提出的苏南苏北园区共建、实行财税分成的模式值得长期借鉴。可以将区域共建扩展为项目共建,按照市场和产业发展的规律,促进产业在省内的有序转移。

二、区分竞争性和公共品市场建立价格体系

完善市场体系就是要在竞争市场中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在关系到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民生领域,需要按照价值规律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考虑社会承受的底线,对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实施价格补贴。这就需要着眼于价格改革和价格监管,对竞争性市场和公共品市场进行有效区分,分类发挥价格机制的作用,促进效率和公平的平衡。

一是重点推进资源及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当前价格改革的中心环节已由商品价格转移至要素价格,要素价格扭曲是造成发展中诸多问题的根源。推进资源及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具有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功能,是要素价格改革的重中之重。要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度以及环境成本补偿的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各自特征进行分类改革,在一些外部性领域加强政府的社会性管制,逐步建立兼顾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资源要素节约的阶梯价格制度。

二是调整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社会公共服务价格制定办法。对于水、电、气这类关系到群众生活但仍需政府定价的行业,要遵循价值规律,以“补偿成本、实行低利”原则保证定价的合理性,同时探索管制下更具灵活性的价格形式,如扩大定价区间、规定上限价格、差别定价等以适应市场供求变化,更好地发挥价格调节作用。完善价格听证会制度,逐步实现向利益相关者乃至全社会公开,使政府定价程序更合理、更透明。

三是完善基础性商品价格的调控方式。所谓基础性商品,就是那些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以及社会稳定运转密切联系的商品。正常情况下,基础性商品的价格由市场决定,但是为了应付一些非正常情况,政府应保有稳定价格的政策工具。就是要加强重要商品的储备,增加价格调节基金,用于平抑粮油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异常波动以及对困难群体进行动态价格补贴等方面。

四是加强价格反垄断。优化市场价格秩序监管,确保市场公平以及鼓励竞争是价格改革的题中之义。应以建立健全社会价格监督网络为重点,坚决打击价格垄断、欺诈、暴利等行为,同时抓好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经营者合法价格权益、促进经营者价格自律等工作。

三、形成吸纳高级生产要素的制度体系

过去我们对统一开放市场的认识主要停留在商品市场层面,虽然现在仍有不少地方利用行政力量限制外地商品进入,但是总体来看,商品市场分割的问题已经大大减轻。当前问题主要表现为更深层次的技术、资本、信息、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分割问题。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一个重点应是大力发展要素市场,破除要素跨区域流动的制度壁垒,形成吸纳高级生产要素的制度体系。

一是全面布局建设一批要素交易平台。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诸多深层次矛盾,如城乡分割、收入差距过大、农地补偿纠纷等其实都是要素市场建设滞后的典型表现。为有效解决这些矛盾,促进要素供求双方自发集聚、信息沟通以及自由交易,亟需全面建设一批有形或无形的要素交易平台。要以加快企业兼并重组为抓手,建设产权、技术、金融资产、知识产权、环境等交易平台,完善治理结构,整合交易资源。同时,充分发挥我省经济文化大省的禀赋优势和辐射能力,积极布局艺术品交易平台、文化产权交易平台、版权交易平台等。此外,努力打造跨区域协作发展的要素交易平台,并以此助力长三角一体化进程。

二是努力加快包括土地、户籍、资金、产权等配套制度的改革。要素市场化改革滞后更多地表现为主体权属的二元或多元结构,这使得要素价格扭曲以及自由流动受到限制。要根据现状和改革的难易程度,分步骤、逐步推进相关配套制度改革。首先是资本、技术,按照国有经济管资本原则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到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其次是土地、环境、资源,探索农村建设用地转让办法,通过市场机制引导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此外是劳动力,要加快以“市民化”为核心、以各类城市为区分完善户籍政策改革。

三是积极推动省内企业“走出去”,国际人才“请进来”。这是吸收利用海外高级要素,特别是创新要素,促进江苏创新经济发展的一条捷径。需要通过功能优化和城市再造,扩大城市国际化水平,为全球高级要素流动提供更多发展机遇。利用发达国家经济陷入衰退的极佳机遇,一方面省内企业可以在扩大内需中占领国内市场,发展逆向外包,吸纳海外高级要素为我所用;另一方面也可以鼓励省内企业充分发挥资本的控制力,进行海外并购或投资新办企业,吸收国外高级要素弥补技术缺口,实现技术创新和价值链升级。

(作者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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