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注重创新和突破,法治讲究规则和程序,如何处理改革之“破”与法治之“立”的关系,考验着执政者的执政智慧与执政能力。
改革和法治从来都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内在统一的。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改革的序幕,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法治建设总是与改革相伴而行、相互促进。从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到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到四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改革进展到哪里,法治建设就跟进到哪里。
法治既是改革的目标,也是改革的手段。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无疑是这一总目标的题中应有之义。建设法治中国,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内容;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方式。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更好地实现这一总目标。
改革要以法治为指引、以法治为规范。改革开放之初,法制尚不健全,改革也没有经验,是“摸着石头过河”,改革难免会突破法律法规的规范。但是,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已成为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写入了宪法,任何层面、任何领域的改革,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下实施、在法治轨道中运行。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依法治国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障。我国当前的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攻克体制机制的顽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其艰巨性、复杂性和风险性不言而喻。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改革才能聚共识、汇合力,才能不走样、有章法,才能蹄疾而步稳、勇毅而笃行。此外,法治的保障作用还体现在将改革的成功经验、制度设计、政策文件等经由法律程序上升为法律法规,从而将改革的成果进行固化,这也是法治本身不断完善的过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乎全面深化改革全局,在新一轮改革征程中,让改革的列车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前行,就能确保改革健康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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