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经济的命脉,解决“三农”问题离不开金融支持。农民贷款、融资为什么难?根本问题是为农民服务的农村服务型金融还没有形成。其原因:一是受农业投入成本高、效益低、风险大的影响,农村金融一直是中国金融体系的最薄弱环节,有些金融机构不把资金投放到农村,弱化了服务农民的力度。二是金融机构对农民重存款、轻贷款,融资的交易成本高、风险大,为农民的金融服务制度还有待完善创新。三是金融机构服务农民的手段单一,制度、体系不健全。因此,建设农村服务型金融迫在眉睫。
一、建设农村服务型金融要创新金融服务体制
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要发挥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的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其他商业银行与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形成金融服务农民、支持“三农”的合力。农村信用社要以服务农民为本,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重组和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并在稳定县(市)法人地位的前提下,推进省级联社改革,构建以产权为纽带、以股权为联接、以规制来管理的省联社和农村法人社之间的新型关系和利益共同体,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以法治和改革创新重塑农村信用社治理模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农民的效能和质量,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服务农民的主力军作用。
深化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农业发展银行是为“三农”服务的国家政策性银行,建设农村服务型金融,既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必须承担的义务。农业发展银行要进一步探索和创新符合农村政策性金融规律的体制机制、管理制度。加强对“三农”发展的金融支持,根据“三农”发展的需求变化,优化发展战略,补充资本金,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农业发展银行要大力弘扬和培育“至诚服务、有效发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理念,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和服务型银行,以服务农民为本,建设好农村服务型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打造国家政策性银行的品牌,树立“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银行”的好形象。
深化农业银行设置的“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创新制定和落实农业银行“三农”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带头探索商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以服务农民为本,开展面向“三农”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
培育发展壮大村镇银行等农村新兴金融服务主体。提高其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组建以服务农民为本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积极并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探索建立合作性的村级融资担保基金,以整合、提高和放大金融服务农民的能力。
二、建设农村服务型金融要创新普惠金融服务制度
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农民全覆盖的制度。金融机构要通过资本纽带,积极延伸金融机构服务农民的“触角”,扩大服务农民的覆盖面,为农民提供多种金融服务。要在农村密布网点,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加快发展和规范民间金融组织,增强网点服务功能。要抓紧抓好实施金融服务农民的“村村通”工程,实行定时定点服务,配备自助终端,方便农民取款、汇款和转账等,为农民提供简易快捷的金融服务。要加大金融扶贫帮困的力度,进一步发挥“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的互补优势,扩大扶贫小额贷款单笔贷款规模,逐步放宽贷款对象、范围限制,全面改进对农村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做到精准精细扶贫。
建立健全加大涉农资金投放的制度。金融机构要扩大资金来源,创新向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发放“支小再贷款”机制,支持农户经营和小微企业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可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县域银行业法人机构要在所在地按比例投放贷款。要建立健全农村商业银行信贷投放承诺、扩大信贷投放和持续提高存贷比的制度。商业银行要制定支农的单列信贷计划,下放贷款权限,推行尽职免责制度,优化绩效考核机制,以此来调动信贷人员的积极性。
建立健全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的制度。要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加强“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三农”保险服务水平。建立“三农”大灾保险制度,丰富“三农”保险产品。要不断提高稻谷、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引导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开展多种形式的“三农”互助合作保险。规范经营管理好“三农”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建立财政支持的“三农”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要进一步降低“三农”保险理赔门槛,建立快速理赔机制,稳步提高“三农”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完善“三农”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调整“三农”保险保费补贴品种和补贴比例。创新“三农”保险产品,探索试点家庭农场保证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保险+信贷”新型险种和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同时,积极构建具有特色的“三农”保险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对“三农”的金融服务支持制度。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等重要金融机构要带头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家金融机构都要以乡镇为单位,分别选择至少一户以上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对口支持,以建设农村服务型金融来助解“谁来种田”的问题。金融机构要支持“三农”的社会化服务产业发展:一是支持农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农业、循环农业和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二是支持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连锁零售、仓储物流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三是探索建立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制度,打造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服务的金融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拓展推进新型城镇化融资渠道,为农业转移人口做好综合性金融服务。
三、建设农村服务型金融要创新金融服务路径
创新农民信贷路径。解决金融机构扎堆聚集城市经营成本过高问题的好办法,就是到经营成本低的农村拓展业务,贴近农民客户,完善组织治理机构。金融机构要制订和落实拓展农民信贷业务的中长期规划及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发展农民信贷业务的体制机制。要针对农民需求,进行服务和产品创新,推出符合农民不同需求的贷款产品和金融服务,着力建立满足农民需求的银行服务体系和经营机制。例如,推行方便农民的“一次核定、随用随贷、金额控制、灵活调控”的信贷方式,按照农民的需求,确定贷款额度、回款期限。
创新金融服务农民的机制。要借农村信息化之势,加快实现金融现代化、电子化。要力争把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到村,ATM机布放到村。大力发展农村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通等业务,以提高金融服务农民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完善和创新农民信用担保体系。政府要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村住房贷款业务,支持境内外资本投资设立农村信用担保机构。要创新农民的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抵押品范围,推广农民联保贷款模式。建立健全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涉农信贷、涉农保险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体制机制。相关部门要为农民和担保机构开展抵押物的登记、确权、转让等提供优质服务。要制定和建立健全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权、林权、水边的滩涂养殖权、农业机械、宅基地、住房”等等的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和登记系统,要扩大抵押物与贷款金额之间的比重,提高涉农保险的农民信贷的授信额度,扩大涉农保险保单的质押范围,为农民融资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要推进农民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民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构建农民信贷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诚信约束机制,以增强农民信用意识,提高农民的融资信用等级,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服务农民、富裕农民的信用担保体系。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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