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清理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
12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制定出台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特别要对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会议或会谈纪要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请示、报告和批复等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没有遗漏。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并发布文件予以废止;没有法律法规障碍,确需保留的优惠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财政部审核汇总后专题请示国务院。
更大范围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
12月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强调,必须加快创新驱动,以更大力度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在更大范围推广实施试点政策。会议决定,把6项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推向全国,这包括加快落实先期已确定推广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非上市中小企业通过股份转让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融资、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3项政策,以及此次将推开的股权和分红激励、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等3项政策。
政府网站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信息
12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
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
11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打造外贸竞争新优势。会议指出,加快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外包这一“绿色产业”,对于推进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一要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拓展行业领域。二要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知识、业务流程外包等高附加值项目。三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会议还提出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减少和简化审批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促进国家级开发区转型升级
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成为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要在发展理念、兴办模式、管理方式等方面完成“四个转变”,即由追求速度向追求质量转变,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由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发展转变,由硬环境见长向软环境取胜转变。
下调金融机构贷款存款基准利率
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决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适当简并。
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
11月1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会议指出,价格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推进市场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会议确定,要充分考虑竞争条件和对市场、社会的影响,以逐步有序的方式,改革能源、交通、环保等价格形成机制,疏导价格矛盾,稳步放开与居民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绝大部分专业服务价格。要抓紧制定价格改革方案,做到统筹配套,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同时要完善监管措施,维护良好价格秩序。
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
1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部署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推进贸易便利化,改善贸易环境,促进进出口稳定平衡发展。《意见》提出八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二是稳定资源性产品进口。三是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四是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进口。五是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六是进一步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七是大力发展进口促进平台。八是积极参与多双边合作。
重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1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严厉处罚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追究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的责任,将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通知》明确,在2015年6月底前,地方政府要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2017年年底前,80%以上的环境监察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规范执法行为。
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
11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针对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提出了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措施。《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方式。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三是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质押等担保贷款业务。
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
11月1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会议指出,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缓解融资成本高问题,以促进创新创业、带动群众收入提高。会议提出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加快发展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支持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改进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机制、抓紧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支持跨境融资、提高小微企业信用透明度等措施。
提升科技服务业的支撑能力
10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意见》明确,重点发展研究开发及其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提升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要求对遭遇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根据《通知》,救助的对象包括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前者指因火灾等意外事件以及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暂时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等。个人对象指遇突发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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