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向日本动漫学什么

发布时间:2015-02-06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许 筠    

 

日本素有“动漫王国”之美誉,其动漫产品的产量占世界产量的60%,在电视节目中播出过日本动画片的国家超过100个,也因此,动漫产业逐渐成为支持日本国民经济命脉的第三大产业。日本动漫产业在打造品牌、制度创新、回收资金、开拓市场、推广卡通形象以及实现动漫二次利用方面有很多宝贵经验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

动漫制作融合信息和通讯技术

20世纪90年代,随着电子计算机的普及和动漫制作软件的开发,日本动漫在数字化制作水平方面获得了显著提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日本动漫企业开始向无纸动画转型,动漫制作者通过互联网与全球各地的动漫制作者在电脑上互相交流,共同进行创作和制作;二是升级动漫制作软件与提高电脑数码制作水平。虽然在动漫制作过程中仍以二维技术为主,但是逐渐增加了三维技术,同时力求保持漫画本身的独特风格。此外,日本动漫制作公司还不断地研制将VR(虚拟现实)MR (混在型虚拟现实)Flash动画等高新技术与动画融合为一体的新技术。

二次利用市场收入更为可观

按市场形态划分,动漫作品可分为一次利用和二次利用两种形态。一次利用市场形态主要通过电视播放和电影放映的形式达到动漫创作目的。二次利用市场形态则是将动漫作品与动漫产业链中的动画改编、DVD制作及动漫衍生商品开发连接为一体,进行动漫的深度开发利用。二次利用能够大幅度增加动漫产品的收入和利润、扩大动漫产品的影响力。但是,二次利用动漫作品需要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只有当动漫产业链上游创作的动漫形象在漫画、动画等阶段受到普遍欢迎之后,动漫衍生商品才具有影响力。目前,日本动漫衍生商品的销售收入相当可观。可以说,动漫产品的二次利用市场给日本的动漫产业带来了新的活力。

创新制作委员会风险分担机制

动漫产业是高风险的产业,100个人花费大约3个多月时间制作的电视动画片只需21分钟即可播放完毕,一旦动漫作品不能迎合观众的口味,动漫生产企业就会难以收回成本,甚至可能背负大量的债务。20世纪90年代,为了减少动漫制作过程中需要分担的风险,日本制定了制作委员会制度。1992年的日本动漫电视剧《无责任船长泰勒》率先引入了这种制度,此后由日本GAINAX动漫公司出品的《天鹰战士》也运用了这种制度,这两部动漫作品的成功运作使制作委员会制度得以迅速推广和普及。制作委员会制度是指由多个动漫公司共同出资、共同制作动漫,在分散融资风险的同时,依据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再分配。制作委员会制度的益处体现在:一是对于投资动漫制作的企业而言,投资一部动漫作品所需要的资金大为减少,从而可以留有余地以选择投资更多的作品;二是对于进行动漫生产的企业而言,比较容易筹措到动漫作品的制作经费。正是由于制作委员会方式的引入,使得近年来日本独立出版的动漫作品越来越多。

重视动漫产品知识产权保护

随着动漫产业的兴盛,动漫盗版也日渐猖獗。由于动漫的主要经济收入来自动漫的衍生商品,因此如果知识产权保障不力,盗版的动漫产品不仅会抢夺正版动漫产品的市场份额,也会侵犯动漫电影的版权,使动漫从业者无法得到应有的报酬。近年来,日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可谓不遗余力,不仅逐渐完善日本国内保护动漫版权的法律制度,而且频繁开展国际合作,为动漫产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比如,20028月,日本内容产业的19个从业团体联合成立了内容产业的海外流通促进机构(CODA ),共同打击盗版。20057月,时任首相小泉纯一郎在G 8最高级峰会上提议签署《防止盗版扩散条约》,旨在加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并呼吁国际社会合作共同打击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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