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完美”领导者,看起来是一个很消极的命题,但实际上它是一个很客观、很理性的命题。按辩证法的观点看,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完美,本意是没有缺陷,十全十美。作为理想状态,它可以存在于人们心中,也可以作为做事做人的追求过程,甚至可以作为人们评价人和事的理想标准。但是,人和事的本来不完美,一旦用完美来衡量实践中的人和事,可能会使人产生巨大的心理扭曲,导致消极的行为。对领导者而言,地位、责任、升迁与权力的驱使,使其比常人更容易追求完美,故也更容易产生烦恼。
不过,这是否意味着领导者可以心安理得地“不完美”呢?答案是否定的。明智的领导者从来都是把“完美”看作一个追求的过程,会善用信任、包容、互补、换位、妥协等因素来促进“完美”,把不断完善自己与打造“完美”的团队结合起来,借助团队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地杜绝因做“完美”领导者而诱发的“不完美”。
信任,就是善于依靠他人的智慧和力量,满足他人表现自我的欲望和被信任的欲求,靠信任放权,用监督控权,以激励用权,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自己和他人共同成长,使组织趋于完美。包容,不是对他人的过失视而不见,而是允许其犯错误和给予其改正错误的机会。同时,还要善于赏识他人,特别是赏识那些曾经犯过错误并改正错误的人。互补,是指在任何组织中,每个人都有长短优劣,只有扬长避短、扬优补劣,各尽所能、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共赢发展。换位,是指在考虑工作如何“完美”的同时,更要考虑如何使组织成员心情愉悦地工作,有条件地、因人制宜地提出目标和要求。妥协,是指若能听取和采纳组织成员的意见和建议,适当地就自己的想法做些妥协让步,更有利于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推动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在不做完美领导者的同时使工作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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