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决定出路,思维水平决定工作水平。能不能正确判断形势、有效化解矛盾、顺利推进工作,关键看有没有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时代发展的前沿,立足全局发展的高度,提出了以“四个全面”为核心的治国理政思想,体现着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等科学的思维方法。
战略思维:高瞻远瞩、统揽全局
战略思维指的是思维主体对关系事物全局的、长远的、根本性的重大问题的分析、判断、预见和决策的思维过程。早在2003年,习近平就撰文指出,“要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用战略思维去观察当今时代,洞悉当代中国。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判断形势,观察和处理问题,努力增强总揽全局的能力,放眼全局谋一域,把握形势谋大事。
在深刻洞察和把握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基础上,习近平从战略高度提出创新性的理念思路和政策措施,体现出马克思主义战略家的深谋远虑。首先,在把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方向问题上,坚持从大处、从全局着眼。他强调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党和国家面临的大事,正确认识和积极顺应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善于把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内大势,善于把握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国际大势。其次,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布局上,坚持从长远、从发展着眼。习近平提出的中国梦凝结着无数仁人志士的不懈努力,承载着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向往,昭示着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美好前景。再次,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步骤问题上,坚持从整体上把握问题。习近平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是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单项改革。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领域改革和党的建设改革紧密联系、相互交融,任何一个领域的改革都会牵动其他领域,同时也需要其他领域改革密切配合。第四,在事关社会主义建设全局的局部和重要关节问题上,坚持从矛盾、从问题着眼。他提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我们党最根本的挑战来自党内。中央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反腐倡廉建设,其实质就是从严治党管党、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历史思维:以史为鉴、知古鉴今
历史、现实、未来是相通的,历史是过去的现实,现实是未来的历史。善于运用历史眼光认识发展规律、把握前进方向,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法宝。
在论述历史的作用时,习近平强调,“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在阐述改革开放前后两个30年的关系时,他坚定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开创的,但也是在新中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进行了20多年建设的基础上开创的。”在如何评价党的历史和历史人物时,习近平深刻论述道:“应该放在其所处时代和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去分析,不能离开对历史条件、历史过程的全面认识和对历史规律的科学把握。”在思考治国理政方略时,他指出,“治理国家和社会,今天遇到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在历史上找到影子,历史上发生过的很多事情也都可以作为今天的镜鉴。”在探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路径时,习近平强调要运用历史智慧,“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所有这些充满历史智慧的重要论述,给人以深刻启迪。
辩证思维:一分为二、抓住重点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原则和方法。它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要坚持用全面、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习近平的治国理政思想,处处闪耀着辩证法的光辉。他在分析国际国内形势时,强调要一分为二看问题,既要看到国际国内形势中有利的一面,也要看到不利的一面。在论述全面深化改革时,强调要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的辩证统一,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在意识形态工作上,要切实做好中心工作,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坚实物质基础,也要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为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在阐述社会治理时,指出“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
在强调“两点论”的同时,习近平还注重在任何工作中讲“重点论”。他指出:“没有主次,不加区别,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做不好工作的。”面对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首先要有全局观,对各种矛盾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又要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此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既要注重总体谋划,又要注重牵住“牛鼻子”,做到在关键点和症结点上出实招、出妙招,少打运动战、多打歼灭战。
法治思维:尊重法律、崇尚法治
法律是对社会行为的基本约束,法治思维是按照法治的观念和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从一定程度上来看,判断执政党治国理政规范性和成熟度的重要标准,就是是否坚持法治的观念和逻辑。建设法治中国思想全面展现了习近平的法治思维。譬如,他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强调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强调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强调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的工作都始终贯彻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等一系列党内法规;紧紧围绕规范政府行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整治了领导干部的特权、不正当消费、不良行为;紧紧围绕规范社会行为,加大立法及司法解释力度,着力解决环境保护、互联网管理、食品安全、大气污染治理等突出问题,有力地维护了良好的社会秩序。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立党兴国、治国理政、治军安民的基本思路。
创新思维:破除迷信、因时制宜
世间万物,变动不居。创新思维,就是破除迷信、因时制宜、知难而进、开拓创新的思维方法,是能有效推进事业发展、提升治理能力的思维方式。习近平多次论述创新思维的重要性,他说:“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生活从不眷顾因循守旧、满足现状者,从不等待不思进取、坐享其成者,而是将更多机遇留给善于和勇于创新的人们”。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运用创新思维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标志意义的重大创新观点。比如,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以系统工程思路抓生态建设,等等。“四个全面”的提出更是极大地拓展了治国理政的深度和广度,描绘了中国发展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次实践创新,也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
底线思维:设定最低目标、争取最大期望值
底线是不可逾越的警戒线、是事物质变的临界点。一旦突破底线,就会导致无法接受的坏结果。《礼记·中庸》所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里的“预”就是有备无患、遇事不慌。这是古人对底线思维高度凝练的概括。习近平十分注重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他强调,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针对经济工作,习近平指出,我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只有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才能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要高度重视财政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结构性的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如何管控风险、守住底线,是决定各项工作成败的前提和保障。习近平指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怎么改、改什么,有我们的政治原则和底线,要有政治定力。”对于那些不能改的,再过多久也不能改。他还强调,底线思维注重对危机和风险等负面因素进行管控,并不是降低标准、无所作为,而是要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增强前瞻意识,把工作预案准备得更充分、更周详,才能赢得工作的主动权。
(作者单位:中共南京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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