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
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意见》提出,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办法,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和发展。
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
5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决定》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
5月1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要求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促进提速降费。会议确定,鼓励电信企业尽快发布提速降费方案计划,实施宽带免费提速,使城市平均宽带接入速率提升40%以上,降低资费水平,推出流量不清零、流量转赠等服务。同时,会议还确定加快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建设、推进电信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加强宽带接入服务和资费监管等措施。
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高校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意见》明确,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推动外贸由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
5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强调大力推动我国外贸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一是推动出口由货物为主向货物、服务、技术、资本输出相结合转变;二是推动竞争优势由价格优势为主向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三是推动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转变;四是推动营商环境由政策引导为主向制度规范和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转变;五是推动全球经济治理地位由遵守、适应国际经贸规则为主向主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转变。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县级公立医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意见》强调,要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和公共卫生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买商业健康险可享个税优惠
5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在全国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通知明确,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每年2400元,按月计算为每月200元。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5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强调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
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
5月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并提出具体要求。一要聚焦铁路、电力、通信、建材、工程机械等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对接不同地区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需要,以国有、民营等各类企业为主体,灵活采取投资、工程建设、技术合作等方式,带动装备等出口。二要构建上下游协同的产能合作链条,注重技术交流,做好后期维护服务。三要把装备走出去与融资手段紧密结合。四要简化境外投资管理,搭建政府和企业对外合作平台。
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
4月2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措施,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和企业技术升级。一是将2016年1月起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的区域,从原定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扩大到整个东部地区11个省市全境。二是将全国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的时间由原定的2018年1月,提前至2017年1月。三是增加高标准普通柴油供应,分别从2017年7月和2018年1月起,在全国全面供应国四、国五标准普通柴油。
政府换届不影响特许经营协议履行
4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明确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允许对特许经营项目开展预期收益质押贷款,鼓励以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项目资本金,支持项目公司成立私募基金。《办法》强调,实施机构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严格履行有关义务,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部门调整和负责人变更,不得影响特许经营协议履行。
“水十条”正式出炉
4月16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该计划要求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等十个方面开展防治行动。
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
4月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适当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一是按照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约2分钱。二是实行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将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1.8分钱,减轻企业电费负担。继续对高耗能产业采取差别电价,并明确目录,加大惩罚性电价执行力度。三是利用降价空间,适当疏导天然气发电价格以及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等环保电价的突出结构性矛盾,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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