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百姓的住房条件不断改善。1978年,江苏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只有7.6平方米和9.7平方米,到2006年分别增加到29.7平方米和40.8平方米,到2014年已经分别达44.2平方米和56.8平方米。
按理,居住条件既然已经不断改善了,百姓对住房的满意率也应该水涨船高才是。然而从2006年至2014年连续开展的江苏百姓个人生活感受调查却显示,9年间,江苏百姓对目前个人住房条件的满意率从2006年的75.6%到最低点的2010年的73.9%,再到最高点的2013年的78.5%,再回落到2014年的77.8%,始终在75%左右徘徊,并没有与人均住房面积的直线式上升趋势保持同步。
这种较长时间不温不火的满意率,一方面表明我省大部分百姓对住房条件持续满意的可喜状态,另一方面也说明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的持续不满意,他们极有可能是住房没有改善而被平均了。只有找到这些群体并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才能使住房满意率在僵持的状态下有新的突破。
江苏客观存在的南北差异和城乡差异,其实对住房满意率的影响不大。从2014年调查结果来看,全省住房不满意率为18.6%,其中城镇和农村不满意率分别为18.6%和18.5%,没有什么差异;苏中不满意率(17.7%)虽低于苏北(18.4%)、苏南(19.7%),但差异也不大。与此同时,性别、年龄、学历等分组标志也没有显现出太大的差异。但是职业分组资料却成为打开这扇问题之门的钥匙。
我们注意到,由于被调查者职业的不同,对住房的满意率和不满意率出现了较大的差异。2014年,企业职工、无业失业人员、个体户、企业管理人员对住房的不满意率均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为22.3%、21.4%、21.1%和21.1%。而2006年,这四类人群对住房的不满意率分别为26.7%、27.6%、23.1%和28.2%,除个体户略低于23.8%的当年全省平均水平之外,其他三类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07-2013年间,这四类人群对住房的不满意率也都是比较高的。
不同地区的表现会不会有什么差异呢?分组调查资料显示,2014年,苏南地区企业职工、无业失业人员、个体户、企业管理人员对住房的不满意率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苏中地区这四类人群对住房的不满意率也都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但苏北地区这四类人群对住房的不满意率分别为21.8%、19.3%、16.4%和21.1%,其中个体户的不满意率并没有高出全省平均水平。苏北地区农民的不满意率高达25.0%,明显高于其他三类人群的不满意率,更大大高于苏南和苏中农民的不满意率,二者分别仅为12.9%和11.2%。这表明,苏北的农村住房问题要比苏南和苏中严重得多。
由此,我们找到了我省不满意住房现状的主要人群,他们就是20%左右的企业职工、无业失业人员、企业管理人员,20%左右的苏南、苏中的个体户,以及25%左右的苏北地区农民。提高百姓住房满意率,他们就是重点人群,也是潜力所在。
住房是一种有粘着力的特殊商品。住房改善了,满意率会持续较长时间;反之,不满意率也会持续很长时间。我们一方面要围绕住房保障目标,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另一方面也要以人为本,突出上述重点人群住房改善需求的早日满足。
(作者系江苏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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