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美国建筑师保罗·索勒瑞提出了生态建筑的新理念,自此,绿色建筑的概念进入人们的视野。绿色建筑中的“绿”,并不是字面意义上的绿化率高的建筑,也不是单纯的节能建筑。所谓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无论是从生态城市建设,还是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视角,推广绿色建筑都是当今世界建筑发展的大势所趋、潮流所向。
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来,中国政府相继颁布了若干相关纲要、导则和法规,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2004年9月建设部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启动标志着我国的绿色建筑发展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截至2015年4月,国内绿色建筑的总量(含中国绿标和美国LEED标准)已经达到3.2亿平方米,是2008年中国绿标启动元年的154倍,中国绿色建筑市场逐步进入规模化发展时期。
但是,无论是与发达国家,还是与当前巨大的城乡建设量相比,我国的绿色建筑发展仍显滞后,还需探索路径加快推进。
缺乏系统高效的政策体系
2012年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中,仅对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给予奖励,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方米,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其实,相对当前的房价水平,这一补贴标准过低。因此,这也是当前不少房企在绿色建筑的推广中遇到的一个难题,客户不愿为绿色建筑的高成本“买单”,开发商的积极性也不高。
据报道,目前在全国的新建建筑面积中,绿色建筑的占比仅有3%,其中将近一半由万科集团承担。关于绿色建筑的补贴,万科董事会主席王石向媒体抱怨,“在工业发达国家,做绿色建筑住宅有非常明确的补贴,中国搞电动汽车有补贴,但是搞绿色住宅、绿色建筑没有什么补贴可言。”
同时,建筑装修业作为房地产业的上游行业,一直处于粗放式发展状态,行业鱼龙混杂。由于绿色板材、绿色漆料等环保建材相对于一般建材价格略高,加上装修行业中间商数量多,所以绿色环保建材的价格往往偏高,部分消费者如果对价格比较敏感,就给了劣质建材可乘之机,这也导致市场的慢热和不响应。回头看政策,似乎也未有拉动市场的大动作。
事实上,我国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方面,目前仍然缺乏系统高效和可持续性的政策体系。虽然也有一些与建筑节能、节水等相关的财政扶持政策,但专门针对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体系尚未有效建立,尤其缺乏税收、金融等方面的可持续扶持政策,对市场需求的拉动不足。地产商开发绿色建筑在土地获取、项目审批、融资等方面的激励措施,消费者购买绿色建筑在财税信贷方面的鼓励措施等尚未出台。
2015年1月,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业内普遍认为“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比06版要求更严格、内容更广泛,修订后的标准评价对象范围得到扩展,评价阶段更加明确,评价方法更加科学合理,评价指标体系更加完善,整体具有创新性。”但面对我国国土广袤、气候差异大的现实,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覆盖面依然不足,部分指标设置也不尽合理。绿色建筑涉及的环节和学科多,其标准体系之间缺乏有机协同。绿色建筑的工程建设标准大多集中在设计和评价方面,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与评价标准配套性不强,尤其缺乏绿色建筑相关的工程定额标准,难以有效指导和约束绿色建筑实践工作。
实践中,不仅标准尚需完善,而且监管也需跟上。我国现有的建筑监管制度突出了安全与质量,但对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方面重视不够,或是重视了建筑设计与建造,但对建筑运营维护以及建筑拆除、回收再利用等关注不够。除北京、上海、江苏、深圳等发达省市已初步建立了绿色建筑闭合监管流程外,大多数省市对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拆除全寿命期管理制度尚未有效建立。即使是已经建立了相关监管制度的地区,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不“绿色”的行为,也缺乏有力的监管手段,行政处罚干预的上位法依据不足,行政监管力度较弱。
离不开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积极参与
数据显示,仅江苏省2015年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总面积就将突破1亿平方米。这样的发展势头,显然仅靠技术已难以保证这一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政策扶持、规范立法势在必行。
关于绿色建筑的补贴标准,王石曾公开表示:“2013年之后政府才开始有部分补贴,但这个补贴很少。开发商还是看利益,补贴多一点,行动就会非常大。”这是市场最真实的反映。因此,政府需要建立财税激励机制,增强政策扶持。研究制定绿色建筑开发在土地转让、项目审批、财税信贷等方面的鼓励政策;改进和完善住房金融服务,通过放宽优惠条件,降低贷款利率和额度上浮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住宅;对于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的住房和公共建筑,执行优惠电价或减免征水资源费,降低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调动绿色建筑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积极性。
在这方面,《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给出了“政策扶持大礼包”。比如,外墙保温层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居住建筑利用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的,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公共建筑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采用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的企业参照清洁能源锅炉采暖价格收取采暖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
绿色建筑的服务对象是人,而目前绿色建筑市场的冷淡也揭示出民众对于绿色建筑的了解缺乏,“绿色建筑=高投入”、“绿色建筑=高科技”等错误观念普遍存在,这场本应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绿色运动演变成了一场主角缺位的“狂欢会”。因此,引导社会参与,建设民众可感知的绿色建筑,就显得尤为迫切。
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应着力推动“互联网+绿色建筑”的发展,注重建筑设计及性能的可视性,增强社会对绿色建筑的感知度、参与度。正如原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所说,要让绿色建筑走出设计室、实验室,鼓励消费者与设计师、建造师、管理者的互动合作,即时了解和监督绿色建筑设计、施工与运营管理的全过程,激发民众参与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和改造的积极性;积极倡导低成本的节能模式,汲取中国传统文化和前人建筑设计智慧,通过科学的建筑设计,采取自然通风、树荫遮阳、屋顶花园等方式,在减少能源浪费的同时,提升建筑舒适度,展现地域建筑文化特色,实现建筑与大自然的和谐共生。
(作者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感谢省住建厅王登云、《凤凰城市》杂志李彦为本文写作提供资料)
链接资料
全国首部绿色建筑地方法规
2015年7月1日,《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正式施行。这也是全国首个绿色建筑地方性法规。据介绍,法规最大的特色在于推行绿色建筑地方标准。《条例》规定,绿色建筑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相关标准已由省住建厅在2014年发布。《条例》明确,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采用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应采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建筑采用二星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没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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