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生态城市建设的“五大误区”

发布时间:2015-08-06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宋言奇    

 

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化以及生态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大多数城市都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但在建设生态城市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误区。缕析这些误区,有利于更好地推动我国的生态城市建设。

误区一:对生态城市的狭隘理解

部分城市管理者对生态城市建设的理解比较狭隘,认为生态城市建设就是种树、种草搞绿化,还有的认为生态城市建设就是搞好景观与规划。我国一些城市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出现“绿化运动”与“美化运动”倾向,与这种较为狭隘的理解不无关系。

生态城市是在城市化的背景下提出的,是对城市化造成大量环境问题的一种反思,也是人们对城市理想宜居环境的一种向往。众所周知,工业革命拉开了城市化的序幕,人口向城市涌入。人口的集聚无疑带来了生产力的发展,加速了文明的进程。但是由于规划与认识上的滞后,城市化造成了大量环境问题,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问题等,甚至出现了灾难性的后果。痛定思痛,人们进行反思,努力探索一种更贴近自然、更贴近人性的人居环境。生态城市,就是这种探索“水到渠成”的产物。

生态城市以自然生态为基础,但是超越纯自然生态,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为核心的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与居民生活方式的全方位变革,是自然生态、经济生态、社会生态三个层面的统一体。自然生态要求我们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使开发建设活动保持在自然环境所允许的承载能力内,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消极影响。经济生态要求我们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能源,提高资源的再生和利用,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采用可持续生产、消费、交通、居住发展模式。社会生态要求我们以人为本,满足人的各种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创造自由、平等、公正、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上可见,生态城市的内涵要比种树、种草搞绿化大得多,也复杂得多。

理念指导实践,要建设好生态城市,我们首先要充分了解生态城市的内涵,全方位把握生态城市概念,不能以偏概全或失之偏颇。

误区二:重指标轻内涵

目前在我国,很多城市已经投入到生态城市建设实践之中。为了检验生态城市建设效果,我国也衍生了多种版本的生态城市指标体系,包括国家层面的指标体系,各个城市自己制定的指标体系以及学术界推出的指标体系等。生态城市指标体系得到很多城市管理者的青睐,“达标”成为生态城市建设中一项重要任务。

姑且不论这些版本的生态城市指标体系是否合理,仅就指标体系本身而言,并非完全能够科学衡量生态城市建设效果。因为,指标不一定能够完全体现内涵,有一些“深层次”东西,指标反映不出来。

仅以绿化率为例,同样的绿化率,生态质量可能大相径庭。首先,同样的绿化率,物种不同,生态效果往往是不同的,本土化的物种能够涵养水源,而一些外来物种可能增加生态负担。其次,同样的绿化率,绿化能不能形成规模也是至关重要的,大型的绿地能够维持物种多样性、涵养水源以及改变局部小气候,而小规模的绿地则效果相对较差。再次,同样的绿化率,人工林与天然林的生态效果也是大不相同的,天然林经过时间沉淀,里面的机理错综复杂,而人工林则缺乏这些机理,有的人工林甚至是“绿色沙漠”。第四,同样的绿化率,绿地之间有没有“生态廊道”连接起来也是非常重要的。有“生态廊道”连接,就会使山水“动起来”,生态效益大增,没有“生态廊道”链接,则生态效益就大打折扣。这些都是指标体系所反映不出来的。

因此在生态城市建设中,我们一方面要重视指标,另一方面也不能完全“迷信”指标,而要把指标与内涵结合起来。

误区三:出现“两极分化”现象

我国生态城市建设有“政绩工程”的烙印,由于设置达标性的考核体系“门槛”,导致生态城市出现了“两极分化”现象。一些城市基础条件较好,投入力度很大,能够跨越“门槛”,获得荣誉,结果进一步激发了建设生态城市的热情,从而保持生态城市建设的持久动力。但也有部分城市由于基础条件较差,或者放弃建设生态城市,或者尽管也提出建设目标,但是自身离生态城市标准很远,跨越“门槛”难度很大,因此缺乏建设生态城市的持久动力。这样就形成了“马太效应”--在生态城市建设中,有的城市持续进步,有的城市则停滞不前。

这种“两极分化”现象是违背生态城市建设初衷的。从生态城市理念看,生态城市既是一种追求与目标,也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生态城市建设永远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每一个城市无论起点多低,只要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致力于自然生态、经济生态、社会生态的耦合,都是在建设生态城市,都是值得肯定的。

因此在我国生态城市建设中,要改变激励机制。在指标体系的考核中,我们一方面要重视结果,对那些达到标准的城市予以肯定,另一方面也要重视过程,对那些尚未达到标准但是取得进步的城市,也予以奖励与支持。只奖励“最好的”,将会使一些城市失去信心;不仅奖励“最好的”,也奖励“进步大的”,将会大大调动那些起点较低城市的积极性。尤其要树立那种从“反生态城市”到“生态城市”的典型,这样的典型有更大的说服力与更强的感染力。

误区四:依赖政府投入而忽视社会参与

我国绝大多数生态城市建设都是政府主导型的,政府高度重视,投入力度很大,“自上而下”以“运动式”推进。相比之下,社会参与较为薄弱,与政府投入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社会参与对生态城市建设非常重要。首先,生态城市建设的初衷是为居民提供理想的人居环境,主体是居民。作为主体的居民不参与,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其次,缺乏社会参与,生态城市建设成本将十分高昂。在环境监督、环境教育、环境规划等领域,社会参与成本低,效果好,事半功倍。再次,从国外生态城市建设实践而言,生态建设从来就不是一个独立的领域,其内核是社会建设。世界上少有生态建设搞得很好但社会建设严重滞后的国家,足见二者的耦合性。社会参与作为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对生态城市建设不可或缺,不容忽视。

因此,我们不能把生态城市建设仅仅当作“政府工程”,而必须当作“社会工程”。在生态城市建设中,要想方设法让居民参与进去,群策群力。首先,要提供一些平台与渠道,如环保协商会、民情恳谈会、环保微博等,让居民参与其中。其次,要完善相关制度,如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污染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制度等,保障居民的参与。再次,要把一些社会参与指标如环境志愿者状况、环保社会组织状况等,纳入生态城市指标体系之中,更好地推动居民参与。

误区五:盲目模仿照搬而忽略“本土化”

生态建设中,我国一些城市不愿意进行“本土化”探索,热衷于照搬与模仿其他城市的经验,尤其迷信国外一些“经典经验”,以此为基础展开建设实践。

适当借鉴先进经验,对于生态城市建设大有裨益。但是不顾“本土”实际盲目模仿与照搬,则会偏离生态城市建设方向。从国外实践看,生态城市建设都是因地制宜的产物,虽然有一些硬性的标准,但尚无统一的模式。我国与西方国情不同,盲目模仿与照搬无科学性可言。以第三产业占GDP比例这一指标为例,在西方一般要达到70%,在我国能达到这种标准的城市寥寥无几。再例如有些国家的城市地广人稀,大绿化与大广场是“生态”的,而我国大多数城市人多地少,大绿化与大广场就是“反生态”的。从国内情况看,我国各个城市之间情况也是千差万别,盲目模仿与照搬也是事倍功半。生态与不生态要看具体情境,因地制宜本身就是生态的应有之义。

因此,在生态城市建设中,我们一方面要适当借鉴经验,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本土化”。首先,要从“本土”实际出发,做好生态城市建设的SWOT(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分析,尤其要做好W(劣势)与T(威胁)的分析。按照“木桶理论”,决定木桶容量的不是“最长”的一块板,而是“最短”的一块板。生态城市建设也是如此,决定建设效果的往往是“限制因子”。而每一次突破“限制因子”,生态城市建设就会有一次飞跃与突破。因此找出“限制因子”,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是十分关键的。其次,在考核指标中,除了一些共性指标,要多突出一些“本土化”特色指标,以体现生态城市的“本土”品性。毕竟我们需要的是具有特色的生态城市,而不是“千城一面”的生态城市。

(作者系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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