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墙如果出现一些涂鸦而没有及时清洗,不久就会出现更多的涂鸦;一扇窗如果破损后得不到及时修补,很快其他窗户也会被人打破。墙壁、窗户如是,法规、制度亦如是,不论法规制度多么完善,一旦形成“破窗效应”,都将成为稻草人。谨防法规制度的“破窗效应”,不能留暗门、开天窗,决不能以权势大而破规,以问题小而姑息,以违法者众而放任。
不以权势大而破规。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任何个人的意志和行为,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只能在党和人民的意志之下,而不能居之上。推进依法治国,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各级领导干部都应牢牢树立“权不能大于法”的基本行为准则,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规,树立良好的模范效应。
不以问题小而姑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再坚固的长堤不防微杜渐也会成为摆设。法规制度要落到实处,必须“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牢牢守住第一道防线;必须从源头反腐,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就及时予以纠正,防止因“小问题”而酿成“大错误”。古语有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党员干部,尤其是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更应该防微杜渐,时刻绷紧法规制度的弦,让自己不误入歧途。
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必须克服“从众”不“从法”倾向,摒弃“集体闯红灯”的心理。须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人数不是衡量是否执行党纪法规的依据。不论有多少“老虎”和“苍蝇”,都必须将其绳之以法。违法者越多越安全已成为过去式,决不能让“法不责众”成为一些违法者的“护身符”。从“法不责众”到“法必责众”,是从严治党的需要,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破窗效应”的出现,归根到底是管理的不足。只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触犯了法规制度,谁就要受到法规制度的惩处,惟此,才能取信于民,夯实执政之基,才能把法规制度的权威树起来、立起来,让公众敬畏法律、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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