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建与国企改革同步谋划
9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意见明确,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领导,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
建立走出去风险防控体系
9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综合运用经济、外交、法律等多种方式,规范走出去秩序,防止一哄而上、恶性竞争,维护国家形象。加强境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对外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强化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走出去经营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审计,完善国有企业境外经营业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国有资本的安全与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范假借走出去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
用新模式汇聚发展新动能
9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用新模式汇聚发展新动能。一是以众智促创新。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和网络众创平台,提供开放共享服务,拓展就业新空间。二是以众包促变革。鼓励用众包等模式促进生产方式变革,形成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不竭动力。三是以众扶促创业。通过政府和公益机构支持、企业帮扶援助、个人互助互扶等多种方式,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四是以众筹促融资。五是在开放中促进创业创新。
凡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
9月1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要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实现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建立起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降低有效投资项目建设门槛
9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合理降低投资门槛。通知明确,对关系国计民生的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等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由30%调整为25%,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调整为20%,玉米深加工项目由30%调整为20%。同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急需的停车场项目,以及经国务院批准、情况特殊的国家重大项目资本金比例可比规定的再适当降低。
国企领导差异化分配薪酬
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意见指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搭好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性框架
9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会议指出,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理念,空间均衡的理念,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会议强调,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搭好基础性框架,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要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大力发展网络文艺
9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建立经得起人民检验的评价标准。要把创新精神贯穿创作生产全过程,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文艺理论和评论工作,大力发展网络文艺,加强文艺阵地建设,推动优秀文艺作品走出去。要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队伍建设首位,培养造就文艺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艺人才,努力建设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
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
9月5日,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系统部署大数据发展工作。《纲要》明确,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在未来5至10年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建立运行平稳、安全高效的经济运行新机制,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务新体系,开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驱动新格局,培育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产业发展新生态。一要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二要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助力经济转型。三要强化安全保障,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健康发展。
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9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央财政通过整合资金出资150亿元,创新机制发挥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民营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参与,建立总规模为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设立母基金、直投基金等,用市场化的办法,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通过社会出资人优先分红、国家出资收益适当让利等措施,更多吸引社会资本,激发中小企业“双创”活力。
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
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措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一是厉行简政放权,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在经营资质认定上同等对待租赁方式购入和自行购买的设备。二是突出结构调整,加快发展高端核心装备进口、清洁能源、社会民生等领域的租赁业务,支持设立面向小微企业、“三农”的租赁公司。三是创新业务模式,用好“互联网+”,坚持融资与融物结合,建立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
完善法院检察院司法责任制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目标是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清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路障”
8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发展现代流通业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旺消费促发展。会议强调,要坚决清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路障”,禁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排除公平竞争,禁止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收取不合理费用或强制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降低社会流通总成本。要推广电子商务等新兴流通方式,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鼓励流通企业发挥线下实体店的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推动实体与网络市场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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